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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和卫生部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根据该意见,各地学校对今年秋季开学前一周内出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应劝其及时就医,病愈后复课。
文件强调,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学前,应切实做好各项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准备工作。内容包括及时通知家长和学生主动向学校报告学生开学前一周内的健康状况;对与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学生,要按照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完成规定期限的医学隔离观察;对与流感样病人有密切接触史的学生,应劝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学生隔离医学观察期结束后,如未出现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则可正常到学校上课,如果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则应到医疗机构就诊或采取居家隔离治疗。
根据文件,甲型H1N1流感疫情严重地区,必要时可推迟开学时间。据悉,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将于9月开始,组织开展学生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