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别等极端事件发生后才故作震惊
近来,浙江温岭某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震惊了舆论界。揪住幼儿双耳,孩子痛苦的表情,教师兴奋扭曲的脸,强烈地冲击着公众的正义感,家长[微博]们怒不可遏,网友们纷纷怒斥这名幼师“连畜生都不如”。虽然虐童教师受到了处理,涉事幼儿园也为“聘用无证教师”付出了代价,但这远远不能消除这件事给社会带来的震惊。在家长看不见的幼儿园里,到底有多少这样无证、无良、无底线的教师?每天到底发生着多少这样的罪恶?
近段时间,各地相继曝出了好几起虐童事件,先是扇孩子耳光,再是揪耳朵悬空,有的是让孩子互打耳光,有的是暴打孩子。人们“震惊”地发现,原来就在我们身边,虐待孩子的现象竟是如此普遍。
一种舆论错觉是,好像在“扇孩子耳光”和“揪耳朵拍照”之后,各地才“相继”发生了许多虐待儿童事件。完全不是这样,其实“虐童”问题在当下社会一直存在,只是很多时候这些恶都很平庸、琐碎和分散,缺乏引起社会轰动、让舆论大哗、刺激眼球的冲击力,于是好像就没有了“新闻价值”,没有引起舆论和政府的注意。一旦有了像“连打70个耳光”、“揪住双耳提离地面”这种骇人听闻的极端事件之后,依赖于这种极端丑陋,那些琐碎的、庸常的恶才有了“新闻价值”,才被捡拾起来集纳为新闻。
我们能注意到一种现象,某个极端事件发生并被报道后,在这一事件形成的“舆论场”和“热点场”时段内,媒体会连续报道各地发生的类似问题,以“某地又曝”、“某某事件后再曝”之类的标题作报道。其实根本不是“又曝”和“再曝”,类似的事件每天都在发生,只不过是依附于一个极端的由头而得到了被报道的机会。有些社会问题,是广泛存在的现象,但因为过于普遍,反而在关注疲倦下被忽略了,只有极端特别的个案,才能触动舆论迟钝和麻木的神经。议程的设置,往往都是被这些极端个案所牵引。
当然,一个极端个案所提起的议程,其形成的热点“舆论场”有着非常局限的时效性,往往持续不到两三天,长的不过一周,人们对这个话题麻木后,又转向了新的热点议题。普遍现象和社会问题,在被夹生地讨论过后,又成了沉没的声音,等待下一次新的极端个案曝出后,舆论再震惊,专家再分析,政府再表示高度重视,法律人士再旧话重提“立法的滞后”。热点的此起彼伏,时事话题的转换,新闻日历的翻过,就在这种话题循环中喧哗着狂欢着。
显然,虐童事件震惊了舆论,设置了议题,牵引起媒体对同类事件的关注度,一个周末过后,很多人已开始遗忘,对这个话题不再感兴趣,便转移到新的热点上。
作为媒体人,我并不想批评媒体这种被热点牵着鼻子走的浮躁病,这是追求新闻价值的媒体的局限。我想说的只是,能否突破对极端个案的关注,而敏锐地从每天发生的丑恶事件中看到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比如虐童事件,不是老师打了孩子70多个耳光,才觉得这是新闻,才意识到其后的问题,打了一个耳光,同样是恶劣的虐童;不能只是像温岭那个老师揪着孩子的耳朵提离地面并拍照时,才震惊和震怒,其实这个老师先前已在个人空间中放过许多虐童照片,只不过不如揪耳朵那么极端和有“冲击力”。关注普遍问题,既能超越那种被个案牵着鼻子走的浮躁周期律,也能避免事件朝着极端化的方向发展。当然,媒体毕竟只是报道者,更需要掌握着决策权的相关政府有关注社会深层次问题的敏锐、耐心和责任感。
网上一个帖子很有意思:布什说:“我们准备枪杀4000万伊拉克人和1个修单车的。”CNN记者:“1个修单车的?!为什么要杀死一个修单车的?”布什转身拍拍鲍威尔的肩膀:“看吧,我都说没有人会关心那4000万伊拉克人。” ——这就是舆论和公众,他们只关心奇怪的个案。媒体人都应该以这个故事为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