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月20日电(记者 马学玲)“十三五”期间,中国教育将如何改革发展?19日对外公布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给出答案。细察这份4万多字的文件,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大大小小的目标,其中,“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等话题引发舆论关注。
高等教育发展进入普及化阶段,毛入学率达到50%
上述《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总目标,并明确了“全民终身学习机会进一步扩大”、“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教育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民”、“人才供给和高校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教育体系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等五个方面的主要目标。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规划》还以表格形式,详述了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具体目标。
其中,学前教育机会显著增加,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巩固率达到95%;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发展进入普及化阶段,毛入学率达到50%。
《规划》还提出,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95%,城乡、区域、学校之间差距进一步缩小,建成覆盖城乡、更加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逐步在全国推广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近年来,高考改革持续推进,颇受外界关注。今次公布的《规划》对此也作出部署。
《规划》明确,加大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力度。积极创造条件,稳妥推进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逐步在全国推广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对于备受争议的高考加分话题,《规划》提出,要大幅减少并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
此外,要创造条件淡化并逐步取消录取批次,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制定国家资历框架,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
《规划》提出,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制度。制定国家资历框架,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建立各类继续教育基本统计制度。建立多种学习成果认证平台。
为保障上述制度的实施,《规划》还提出了诸多配套措施,譬如,探索高中后教育全面实行学分制,探索建立与完全学分制相适应的高校教育教学、课程设置、学籍管理、按学分收费等各项制度,探索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转换为高等学校学分,探索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等等。
《规划》提出,允许学习者通过课堂学习、在线学习、自学等方式获得学分,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沟通衔接的机制,逐步扩大高等学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制定不同人群接受教育的资助制度,使所有公民都有机会通过直接升学、先就业再升学、边就业边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发展。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对于频遭吐槽的课业负担,《规划》明确,建立学业负担监测机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论及推进基础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时,《规划》提出,面向未来,明确各学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实施基于核心素养的教学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同时,构建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把学生的品德、学业、身心发展水平和兴趣特长养成等作为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主要内容。
——构建预防和惩治“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
对于近年来不时见诸报端的“校园欺凌”现象,《规划》提出,构建预防和惩治“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防范校园恶性安全事件。
在创建平安校园方面,《规划》明确,完善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推进学校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及联网应用工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确保学校食品、人身、设施和活动安全。
同时,要探索建立学生意外伤害援助制度,完善事故处理和涉校涉生矛盾纠纷仲裁、调解机制,依法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
——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在一些农村偏远地区,残疾儿童入学问题难解。《规划》对此提出,以区县为单位,精准施策,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规划》还提出,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和残疾青少年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
根据《规划》,将逐步健全特殊教育课程教材体系、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实行轻中度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学生在特教学校就读,为极重度残疾学生送教上门。
——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这份《规划》在“主要目标”中提出,完成教育脱贫攻坚任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效果充分显现。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困难群体、妇女儿童平等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
在“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部分,《规划》再次提到,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规划》进一步明确,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优先保障特殊困难群体。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不断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和助学贷款政策。
——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
在“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方面,《规划》还提出,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
《规划》明确,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推动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简化优化入学办理流程和证件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在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学,特大城市和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地方可根据实际制定随迁子女入学的具体办法。
《规划》还提到,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