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一场围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传玺“美国法律研究院院士”身份的争议,正在中国法律界乃至整个学术界掀起波澜。
事件缘于2005年1月5日,由中国政法大学组织,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对许传玺当选“美国法律研究院院士”举行庆贺仪式,相关部门的官员出席仪式并表示祝贺。次日,多家媒体纷纷对此作出报道。
当天,针对此事的质疑便见于网上。以美国史为专业特长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首先发难,在他主持的学术网上发表文章,在肯定许传玺的成就很大,“应该鼓励与表彰”的同时,对所谓“美国法律研究院”(英文名称TheAmericanLawInstitute,缩写为ALI)名称的翻译表示怀疑。
在这篇名为《究竟是“院士”还是“会员”———从许传玺教授当选“美国法律研究院院士”说起》的文章中,杨玉圣认为“研究院”和“院士”之说,都有很大的问题。此后,杨玉圣的文章被一些法律类网站纷纷转载,更多的来自法律界的人士发表对这件事情的看法。
许多学者撰文指出,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中文语境中的“院士”一词代表很高的学术荣誉,“成员(会员)”与“院士”不可同日而语,许传玺把ALI翻译成“美国法律研究院”,把“会员”翻译成“院士”,有夸大个人成就的嫌疑。
一名学者称,许传玺现象值得研究,甚至值得写一篇博士论文。实际上,许传玺事件并非个案。近年来,海归者个人履历中的一些称谓上的翻译问题经常有夸大的嫌疑,由此引发的“局部失真”现象,一直广受瞩目。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徐友渔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经历过这样一件事:一个海归者在英国一所著名大学读博士,被学校聘为“research fellow”。回国后,这位海归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把自己的职位译成“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