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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录注意事项以《招考简章》为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6日 10:46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招考公告于日前发布后,有些报道理解片面,误导考生,更有个别借用主管部门名义发布不实之词。为此,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昨天发布三点注意事项。

  一、报考政策以《招考公告》和国家公务员局发布的相关政策为准。广大考生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以及中国政府网、新华网等授权网站查询相关政策、报考程序等。

  二、职位说明以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简章》为准。主管部门指定了中国政府网等8家网站刊发了招考简章,并对相关职位进行了说明。日前有个别媒体对相关职位进行分析,误读这些说明,如提出招考学历提高或降低等问题。据统计,今年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文化程度、政治面貌、专业需求等与去年相比基本没有变化。

  三、考生需慎重对待各类培训班和辅导用书。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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