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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教育 > 资格考试 > 2009年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指南 > 正文
10月13日,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发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招考公告后,各类媒体纷纷予以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这些报道中,绝大部分能够理性分析,正确引导报考者,但也有理解片面,误导考生的,更有个别借用主管部门名义,发布不实之辞的。为此,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郑重声明如下:
一、报考政策以《招考公告》和国家公务员局发布的相关政策为准。广大考生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以及中国政府网、新华网等授权网站查询相关政策、报考程序等。考生在其他渠道获得的相关信息、政策等均与主管部门无关。提醒广大考生从正规渠道获得政策信息,并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些政策,切勿被误导,影响报考。
二、职位说明以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简章》为准。主管部门指定了中国政府网等八家网站刊发了招考简章,并对相关职位进行了说明。日前发现个别媒体对相关职位进行分析,误读这些说明,提出招考学历提高或降低的问题。据统计,今年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文化程度、政治面貌、专业需求等与去年相比基本没有变化。提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相关职位说明,报考最适合自己的职位。
三、慎重对待各类培训班和辅导用书。公务员考试是一种能力测试,不是知识考试。这种能力是平时的积累,是综合性的,不是临时突击和死记硬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对《考试大纲》的各种解读,都与主管部门无关,更不会与试题命制产生关系。敬请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防止被误导,甚至上当受骗。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