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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09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解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8日 15:29   华图公务员

  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已于2009年7月28日发布,标志着辽宁省组织2009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正式启动。今年辽宁全省共计划招录5721人,其中招录公务员464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079名。总体招考方式与去年基本一致,但人数比去年增加了1056名,对于广大考生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小小的福音。专家为大家解读公告,方便备考。

  一、报名事宜

  1、报考条件与注意

  (1)为了确保县以下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明确规定08年录用为辽宁省县(市、区)以下机关的公务员09年不能报考,但是对过去三年被录取为县(市、区)以下机关的公务员是否可以报考并未明确规定,因此,这些考生理论上可以酌情选择报考,但是专家提醒广大考生,是否选择报考公务员以及选择具体的报考职位都要基于自己理性的自我认知与职业规划,盲目报考不利于自己的全面长远发展。

  (2)招考职位信息表中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年(含)及以上”的,考生须征得报考者所在机关(单位)同意。其余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责任。这一规定与去年基本一致,侧重于劳动关系的合法合理解决程序问题。广大考生在选择报考这一类职位时需趁早根据自身情况与原工作单位取得联系,明确法定程序,以免影响自己笔试与面试的正常备考进度。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6年-2009年中央及全(各)省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此处诸如“不得报考与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之类未尽事宜考生尚有不明之处的,可尽早咨询相关人事部门与法律人士,须自身先确认报考资格,理性报考,以免造成重大的“备考损失”。(无效备考)

  2、报考方式与流程

  (1)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2)2009年全省各招录机关(单位)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辽宁省人民政府网(www.ln.gov.cn)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省就业网(www.jyw.gov.cn)。各市政府人事网站(详见各市人事网站一览表)将发布本辖区招考公告和职位信息。

  (3)对《职位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招录机关(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为方便考生报考,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查阅。

  (4)报考人员可在2009年8月3日8时至8月12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初审时间为2009年8月3日至13日。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照片审核合格后,报考人员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网上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5)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照片审核通过后,到人事考试部门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按属地原则,于8月8日至10日到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报考省直的考生到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6)当招考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省本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为1:3,市以下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为1:2)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上公布,报考已调整或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

  (7)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09年9月1日8时至9月13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

  (8)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专家特别提醒广大考生,为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扰与损失,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应当保留到考生本次考试结果完全确定(面试结束、体检合格)为止。

  二、笔试事宜

  1、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20分钟)和申论(150分钟)两科。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加考公安基础知识(60分钟),考试范围按《2009年辽宁省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掌握(公安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详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试公安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修订)》)。

  (2)笔试时间为2009年9月13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傍晚17:00-18:00《公安基础知识》(报考公安系统考生加考科目)

  (3)考生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查询。

  2、笔试加分

  (1)纳入我省“三个计划”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辽西北地区(锦州市、阜新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一科加2.5分)。

  (2)因公牺牲者子女报考公安、监狱劳教和森林公安系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一科加2.5分);革命烈士子女报考公安、监狱劳教和森林公安系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10分(一科加5分)。

  (3)以上只加一项最高分,不累计加分。网上报名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填报加分有关信息。

  三、面试事宜

  1、面试方式

  (1)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省本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按录用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市以下(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市以下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公安、监狱劳教系统、森林公安系统按录用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职翻译职位在面试前加试专业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后,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8的比例,确定专职翻译职位专业考试人选;专业考试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工商、地税、质监以及公安、监狱劳教和森林公安系统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统一发布,各市面试人员名单在本市相关网站公布。 

  2、面试比重

  (1)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报考非公安系统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50%+面试成绩×50%;报考公安系统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4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20%)×50%+面试成绩×50%。

  (2)专职翻译职位公共科目笔试不计入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面试成绩的权重分别为60%、40%。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拟录用人选确定后,由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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