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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0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告深层解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7日 14:59   中公教育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公告已于2009年8月27日公布,本公告的发布标志着2010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正式启动。为使广大考生顺利地完成这次考试,专家在第一时间对本次招考公告进行了解读分析。

  一、招考人数增加千人,有效缓解就业

  全省2010年度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计划考试录用3506人。其中省直2222人;市(地)572人;县(市)273人;乡(镇)439人。相对于去年招考2425人来说,今年招考增加近千人,增加了应届毕业生的就业选择渠道,同时,对积极响应国家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招考对象范围扩大,项目生重点招录

  去年的招考公告中,招录对象包括两部分: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今年招录公告中特别增加了项目生,即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且服务期满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项目生成为今年招考重点对象,体现了黑龙江省对这部分人群的关注。

  乡镇招考计划中标明招录“项目生”职位的,属专门招考上述项目生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三、采用网上报名形式,有序进行

  全省2010年度公务员招考的报名、照片传递、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09年9月6日8:30-9月16日18:00期间登陆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9月6日-9月18日期间登陆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3.缴费确认。考生在2009年9月6日-9月20日期间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通过网上确定的银行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注意事项:

  1、政策与技术咨询电话:0451-53601571;0451-82813375;0451-82813670。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复审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对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5倍的职位,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对边远贫困地区及特殊岗位不足报名比例的职位,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适当放宽比例。

  四、实行政策优惠,体现以人为本

  对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实行费用优惠:

  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笔试结束后凭县(市、区)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证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公布)经考试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退还考试费用事宜。

  对项目生实行分数加分:

  “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乡镇机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15分;报考县级机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市地级以上机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

  五、笔试常规进行,面试筛选严格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

科目

职位

分数

公共科目

《行测》 、 《申论》

一般职位

每科满分为200分,总分400分

专业科目

《公安基础知识》、《监狱劳教基础知识》、《检察基础知识》、《审判基础知识》

公安、司法、检察、法院部门部分职位加试

满分均为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分别为:

  (1)公、检、法、司有加试科目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试科目成绩+政策加分)×40%;

  (2)其它职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政策加分)×50%。

  加试专业科目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另行确定。

  报考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考生,加试微机打字速度技能测试(每分钟听打80个字)。报考法检系统法警职位的考生,加试体能测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

  拟定于2009年10月24日(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上午 8:30-10:3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1:00-12:00  公、检、法、司部门部分职位加试科目考试

  下午13:30-16:00  申论

  (二)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在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确定面试人选(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

  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时,应当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以及调剂办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并在网上公布。调剂后,面试竞争比例必须达到1:3。

  法、检系统实行先报职类,后报职位的方式。笔试前报职类;面试前报职位,笔试分高者,优先选择职位参加面试。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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