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教育讯 国家邮政局及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关于面试考生资格复审的通知公布,以下为通知原文。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进入国家邮政局机关和省(区、市)邮政管理局面试的人员2月5日前将职位要求具备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通过快递寄达国家邮政局人事司。
二、具体面试时间安排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联系人:杨志
联系电话:010-88323132;010-88323154
电子邮箱:yangzhi@post.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国家邮政局人事司三处,邮编:100868。
国家邮政局人事司
2010年1月27日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