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北京市和区县党政机关招录的公务员,将有八成岗位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明年,除特殊职位外,市和区县党政机关公务员将不再从大学应届生中选录。(1月30日《北京日报》)
有人质疑,取消应届生“公考”资格,是对应届生的“歧视”。笔者却认为,应从促进国家公务员招录质量和拓展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等方面,解读此举的积极意义。
首先,有利于缓解“公考”压力。2010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考试中,146万人争抢1.5万个工作岗位,再创历史新高。其中应届大学毕业生人数居多,以河南为例,4万人赶“公考”就有七成是应届大学生。取消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报考资格,有利于缩减“公考”大军,降低“试水”、“凑热闹”的比例。
其次,有利于鼓励应届大学毕业生自谋职业。堵死应届大学生参加当年“公考”资格,有利于在校毕业生多方寻找毕业出路,把应届大学生“逼”向基层第一线。应届毕业生在积累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过程中,可以尝试多个工作岗位,从而找到与个人能力、国家需要相吻合的职业。
其三,有利于提高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质量。去年国家出台有关文件,鼓励和引导大学生首先到基层锻炼,再报考公务员,不欢迎“三门”(从“家门”到“学校门”再到“机关门”)干部。公务员考试是选拔实用型人才的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届大学毕业生多数只有一些书本知识,一些应届毕业生虽能考出高分,但实际操作时往往一筹莫展,难以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张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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