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教育讯 参加2008、2009年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且被录取已经入学或即将入学深造培养的学员,均不允许报名参加2010年吉林省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录用考试。
通 知
各位已经被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录取的学员:
经请示国家公务员局同意,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凡参加2008、2009年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且被录取已经入学或即将入学深造培养的学员,均不允许报名参加2010年吉林省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录用考试,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公务员报考及录用资格,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