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陕西2011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公告(2)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23日 14:41   新浪教育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在读学生不得以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6.已经取得法学(法律)硕士学位人员不得报考法学硕士职位;已取得研究生学历人员不得报考第二学位职位;已取得本科学历人员不得报考专科升本科职位;已具有法律、司法、监狱管理、公安管理、公安指挥、公安技术类专业大专学历的人员,不能报考专科培养层次的职位。

  7.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人员不得报考特设职位。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考职位名称、计划录用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需要查阅《职位表》时,可登陆下列网站:

  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anxi.gov.cn)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haanxihrss.gov.cn)

  陕西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sxgwy.gov.cn)

  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

  报考人员可通过本公告所附联系电话对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咨询。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提交报名时间为2011年8月18日0:00至2011年8月21日18:00。

  2.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进入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8月18日0:00至8月21日18:00期间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8月18日8:00至2011年8月23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延续到8月23日18:00。8月21日18:00后关闭报名系统,报考人员不能再注册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后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8月18日8:00至8月21日18:00期间,资格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截至8月23日18:00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职位。

  (三)报名确认

  网上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及时在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确认及缴费。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两科共100元;教育入学考试每科5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23日24时。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需要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8月23日18:00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程序详见《政策解析》)。

  (四)不足开考比例职位考生的改报

  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和法医类等特殊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2外,其他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或缩减招考计划。因报名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将于2011年8月25日上午9:00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告。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考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但不得改报已被取消的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1年8月25日上午9:00至8月25日16:00。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

  按规定缩减招考计划的职位所涉及的考生,不得改报。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9月14日至9月16日24时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笔试时间为9月17日、18日。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具体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详见《陕西省2011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考试安排表》(附后)。

  笔试考场统一设置在西安。对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同一考场。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具体地点参加考试。监考人员依据报考人员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人员身份,实施监考。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预计于2011年10月9日统一公布。考生可以登录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查询自己的公共科目笔试各科成绩。

  六、面试

  (一)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笔试总成绩由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教育入学考试成绩合成。其计算公式为: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入伍前为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者,应在9月19日至21日三个工作日内向省教育厅申请确认,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

  省考录办根据《职位表》确定的录用计划人数,按照1:3的比例(除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以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和教育入学考试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再按照考生报名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站公布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含考生笔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考生的面试成绩和笔试总成绩一并公布)。

  笔试总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凡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二)面试资格复审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人员体能测评

  面试前,须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已在职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资格审查部门同意后,可以在体检时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特设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项目主管机关的考核合格证明。

  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中出现被取消面试资格、放弃面试或不能参加面试等情况而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部门在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报考本职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另行通知。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资格考试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010-62675178

更多关于 政法干警 的新闻

@nick:@words 含图片 含视频 含投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