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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一年一度的“国考”举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司长聂生奎称,国考设置必要条件是为了保证招考的公务员(微博)履职的客观需要,说到底,公务员考试是用来选拔人才的,不是用来解决就业问题的,因此不存在所谓的就业歧视。(详见今日河南商报A14版)
前几天,中国政法大学发布调查报告,称2011年国家公务员近万个岗位,全部存在健康歧视和年龄歧视,此外还在政治面貌、性别、户籍、地域等方面存在歧视性要求。聂司长这一说法,便是针对这一调查的回应。但回应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偷换概念,二是以偏赅全,三是自说自话。
如果说聂司长的解释一开始还有些诚意的话,“说到底”时便图穷匕见。若说公务员招考是选拔人才,那企业招人就不是选拔人才了?二者都是在招募合格人才的同时解决就业问题。强调“国考”人才选拔的一面,骨子里是将公务员岗位放在高人一等的位置,歧视其他职业的贡献。
其次,那份调查报告非常翔实,但聂司长在回应中,只对特殊岗位比如空中警察的身高限制一项作了回应,但这显然是以偏赅全,其他岗位那些针对性别、年龄、户籍等方面的要求又作何解释呢?
最后,国家公务员局作为当事部门,聂司长的回应即便是代表公务员局官方表态,也只是一面之词,不能作为定论。希望有关方面能够重新检视“国考”是否存在制度性歧视,也期待《反就业歧视法》能尽快出炉,让公民平等就业得到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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