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Ⅱ模拟试题(3)

2013年09月02日16:59  中公教育 微博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

  2.【答案】D。中公解析:该条属于行政许可的合法原则,因此本题答案为D。

  3.【答案】A。中公解析:法的遵守,广义上即法的实施,狭义上则专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A项表述片面,应选。

  4.【答案】D。中公解析: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4条规定,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二)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

  (三)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

  (四)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五)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因此本题答案为D。

  5.【答案】D。中公解析: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的第一个层次。国家意志也就是指掌握国家政权阶级的意志;法并非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意志”;阶级意志和阶级利益是不可分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国家意志内容的最终决定因素,它是法的第二层次的本质。经济以外的因素,如政治、思想、道德、文化、历史传统等,对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也有影响,它们是法的本质的第三层次。法和这些因素在经济因素起最终决定作用的条件下相互作用。

  6.【答案】C。中公解析: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和法律裁决的确认性规范。它和法律规范一样,在适用时具有强制性。法律原则的数量虽然不多,但其适用范围往往涉及整个法律部门,乃至整个法律体系,因而范围较广。

  7.【答案】A。中公解析:法律原则是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是法律规则的来源和基础。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基本区分是:规则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行为模式,而原则是概括的、宏观的要求。题目中只有A选项是法律规则。

  8.【答案】D。中公解析: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社会关系是法的调整对象;每一部特定的法律规范都有特定的社会关系作为其调整的对象。

  9.【答案】C。中公解析:法律事实是指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依是否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法律事实可以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类。法律事件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法律后果的客观事实。法律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同样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10.【答案】D。中公解析:内地的法律渊源以宪法为核心是正确的,但并非以行政法规为主,而是以法律为主,行政法规从属于法律。因此,选项A不成立。作为法律渊源之一的“法律”一词是在狭义上使用,仅指全国人大[微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因此,选项B不成立。民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必须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才能生效,并非“备案”后生效。因此,选项C不成立。国际法与国内法相对,是根据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的不同进行区分的;而法律部门是根据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进行区分的。因此,国际法不构成我国的部门法。因此,选项D正确。

  11.【答案】C。中公解析:责任法定原则是法治原则在归责问题上的具体运用,它否定责任擅断、非法责罚等没有法律根据的行为,强调“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还否定和摒弃对行为人不利的溯及既往,强调“法不溯及既往”,国家不能用今天的法律要求人们昨天的行为。因此,答案为C。

  12.【答案】A。中公解析:行为能力,是指法律所承认的,由法律关系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13.【答案】C。中公解析: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按照解释的国家机关不同,正式法律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三种。立法解释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宪法和法律条文本身就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补充规定的问题进行的解释。该种解释具有全国的普遍适用性。本题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解释就属于这类立法解释。故A项正确。根据我国《立法法》第47条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据此可知B项正确。根据同样的道理可知D项正确。另一种立法解释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明确界限或做补充规定,其权限只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权或相应的地方政权。司法解释指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进行的解释。其解释的情形和效力与立法解释存在明显的差别。因此C项认为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的效力相同是错误的。

  14.【答案】C。中公解析:法律规则没有公理性规则和政策性规则之分,此种分类方法适用于对原则的划分。故A项错误。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B项中的规则不是命令性规则而是禁止性规则,即规定人们消极义务的规则。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可见,C项中的规则属于委任性规则。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D项中规则不符合准用性规则的定义。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15.【答案】D。中公解析:法的对象效力所实行的原则大体上有如下四类:

  (1)属人原则——以对象的国籍为标准,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和组织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受本国法的约束。外国人和外国组织在本国境内的活动不受本国法的约束。

  (2)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法律对本国领域内的所有人和组织都具有约束力,不论他们是否具有本国国籍。本国人如果不在本国领域内,则不受本国法的约束。

  (3)保护原则——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任何人和任何组织,不管他们是否具有本国的国籍,也不管他们是否在本国领域内,只要侵犯了本国的利益,就要受到本国法律的追究。

  (4)折衷原则——以属地原则为主,以属人原则和保护原则为补充的综合原则。

  16.【答案】D。中公解析:根据《选举法》第30条第2款的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地方各级人大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故选D项。

  17.【答案】C。中公解析: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国家公权力划定了一个界限,避免受到国家公权力的侵害,也是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所在。其他各项也是宪法体现的价值,但不是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

  18.【答案】D。中公解析: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7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故选D项。

  19.【答案】C。中公解析: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4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各代表团分别推选代表团的团长和副团长。因而可知,本题选C。

  20.【答案】D。中公解析:根据《宪法》第79条第3款的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与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故排除A项。根据《宪法》第130条第2款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故排除B项。根据《宪法》第124条第2款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故排除C项。根据《宪法》第93条第4款的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但《宪法》并没有有关中央军委主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故选D项。

  21.【答案】C。中公解析:《独立宣言》是英属北美殖民地爆发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中于1776年第二届大陆会议通过的。宣言提出:“人人生而平等。他们从自己的造物主那里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因此被马克思称之为世界上“第一部人权宣言”,是宪政史上重要的历史文献,对美国宪法的产生和宪政体制的确立产生了直接影响。

  22.【答案】D。中公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5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因此答案D正确。

  23.【答案】D。中公解析:答案A符合《选举法》第26条第2款“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的规定;答案B符合《宪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和第27条第2款“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的规定;答案C符合《宪法》第40条“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规定;答案D该分行以身高为由不予录用的行为违反了《宪法》第33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侵犯了该毕业生平等就业的权利。

  24.【答案】A。中公解析: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所以应选A。

  25.【答案】C。中公解析: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第3款的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可知A选项错误,不选。《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所以B选项错误,不选。依照《宪法》第111条规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基层人民政府或者他的派出机构维护社会治安。所以C选项正确,当选。《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并不是基层政权的派出机关。所以D选项错误,不选。

  26.【答案】B。中公解析:《宪法修正案(四)》第22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27.【答案】D。中公解析: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由于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当然也应该与宪法的一般条文相同,因此A项正确。同时其法律效力还有两大特点:一是特定性,即附则只对特定的条文或者事项适用,因此B项正确;二是临时性,即附则只对特定的时间或者情况适用,有时间限制,一旦时间届满或情况发生变化,其法律效力自然应当终止,因此C项正确。D项表述正好与A项相反,故为应选项。

  28.【答案】B。中公解析:社会主义就其本质来说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这种民主需要通过一定的形式才能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实现这种民主的形式。

  29.【答案】C。中公解析:根据《宪法》第114条的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言外之意,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由自治地区自治公民担任的职务仅为行政首长,而其他职务则不限于自治地区实行自治的民族公民。故选C项。

  30.【答案】D。中公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4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因此,A项错误。

  第61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主要官员由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十五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因此,B项错误。

  第67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但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百分之二十。因此,C项错误。

  第88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

  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是D。

  31.【答案】A。中公解析:单一制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现代国家,有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复合制有联邦和邦联两种。中国不是联邦也不是邦联,因为香港的权力是中央赋予的,并不是其作为经济政治实体其本身所固有的,所以是单一制,中国也只有一部宪法一套法律系统,所以中国是一个单一制国家。

  32.【答案】B。中公解析:清朝继承明朝对律典采取律例合编的编纂方式,《大清律例》就是采用这种编纂体例。一般而言,清朝将制定的例附在律文之后,成为正式律典。清朝制定的例很多,但却没有“判例”这种提法。清朝的例有条例(如《西宁番子治罪条例》)、事例(如《光绪会典事例》)、成例(如《西宁青海番夷成例》)、则例(如《理藩院则例》、《都察院则例》、《钦定户部则例》)等。在各种例中,则例最多,地位也最重要。故选B项。

  33.【答案】C。中公解析:北齐时期正式设立大理寺,由廷尉扩大改称而成。

  34.【答案】D。中公解析:《法经》第五篇《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徒禁、金禁等。因此应选答案D。

  35.【答案】C。中公解析:“读鞫”是案件调查结束之后,审判官要对审理得出的违法犯罪过程与事实加以简明的归纳总结,并将其内容向被告宣读;“乞鞫”又叫复审,指读鞫之后,如果被告对宣读的内容没有异议,就将于判决后穿上赭衣,并将罪状或书其背;或张贴于都市,“使四方明知为恶之罚”。如果被告或其家属不服,可以要求重审,称为“乞鞫”。“录囚”是封建时代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罪囚的复核审录,监督和检查下级司法机关的决狱情况,平反冤狱及督办久系未决案件的一项制度。举劾是列举罪行、过失加以弹劾的制度。因此应选答案C。

  36.【答案】D。中公解析:唐律将有关强奸、和奸、亲属相奸等犯罪规定在唐律12篇中的《杂律》中。《名例律》属于《唐律》的总则,规定的是立法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以及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户婚律》规定的是户籍管理、赋税征收、徭役、田宅、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如继承、七出、三不去等。《贼盗律》规定的是恶性杀人、伤人的法律。

  37.【答案】B。中公解析:“式”作为法典形式最早出现于南北朝西魏时期,当时编纂了一部封建成文法典,被称为《大统式》,该部“式”也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式,它成为隋唐时期四种主要法律形式之一(律、令、格、式)。故选B项。

  38.【答案】B。中公解析:宋朝的折杖法中,臀杖一共十等,即将封建制五刑中的笞刑和杖刑分别折成五等臀刑,总计十等。故选B项。

  39.【答案】B。中公解析:判例是南京国民政府的重要法律渊源之一。南京国民政府的“六法”体系的一个重要层次就是由最高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判例和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作出的解释例和决议。最高法院作出的判例,须报司法院核定,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故选B项。立法院是有名无实的“牌位”机关。排除A项。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是实权领导机关和控制立法权的机关,但并不过问司法事宜。排除C项。国民大会是国民党形式上的立法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排除D项。

  40.【答案】C。

  41.【答案】B。中公解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在抗日民主政权时期,确立了参议会的政权组织形式,并规定了“三三制”原则;在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时期,《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确立了人民代表会议制度的政权组织形式,并在《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中规定了要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为新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奠定了基础。可见,A、C项表述错误。在抗日民主政权时期,《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确立了减租减息的政策,并在《陕甘宁边区土地租佃条例》中具体确定为二五减租。故B项表述正确。提出了组成民族统一战线,成立联合政府主张的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而不是《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故D项表述错误。

  42.【答案】A。中公解析:第一部《中华民国宪法》于1923年10月10日公布,系直系军阀统治时期曹锟为掩盖贿选总统丑名、继续维持军阀专政而授意炮制的。也称“贿选宪法”。是中国近代史上公布的第一部正式的宪法。

  43.【答案】C。中公解析:A、B、D均正确表达了清末变法修律和司法体制变革的内容,C项错在清末在司法机关的改革方面,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实行审检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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