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公务员[微博]考试研究中心资深专家党修玲就近期热点讨论事件“交了保护费,就可占道经营”,从公务员考试角度进行全面梳理,给广大考生提供借鉴。
一、热点概述
央视网消息:城管执法机关和占道经营的小贩,它们之间的故事我们听过很多,这其中甚至不乏激烈的冲突,起因多数都是因为商贩占道经营。可是在广西来宾商贩们占道经营的现象一点都不少,但他们和城管的关系不仅不紧张,而且还显得挺和谐,只是这种“和谐”不太对味。
广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主要街道不得占道摆摊、沿街叫卖。怎么来宾的摊贩却如此理直气壮呢?据摊贩说他们都交了钱了,是城管收的,还有票据。
听摊贩们的说法,这就更不可思议了,城管是处罚占道经营的执法部门,怎么会对非法占道经营的摊贩收费呢?开始记者并不认为摊贩们说的是真话,可是少则200,多则500,大多数占道经营的摊贩都能拿出收费凭证。他们所说的发票,上面还真的盖着来宾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公章。而且有不少收据背面还写着摊主姓名、起止时间、摊位地点、摊位号等内容。从这些票据来看,这些摊贩的确像是经过了城管部门的许可。
二、相关评论
@网友慕容如苦评论:好多地方都是这样,其实就是收保护费
@网友大漠狂沙评论:不守法的人去执法,社会就乱了。
@网友兰梦评论:最终的受害者都是老百姓。
@网友小宝的新征途评论:执法力度大了,就被人说成是暴力执法;执法力度小了,没效果,又要被人说成是不作为。我们需要考虑法律法规本身的问题,更需要考虑执法环境的问题。说到底,就是权,情,法,理四个字如何排序的问题。一个缺乏必要的包容度、戾气满盈而又唯利是图的社会,再好的法律,也是废纸。
@网友蔡铁评论:借道生财是正道:1.地方财务创收;2.小贩们有了生计;3.如果把监管制度完善起来,让消费者的权益也能得到保障,那就是多方受益,何乐而不为?义乌不就是成功的案例吗?堵-只能导致洪水泛滥成灾,疏堵结合才是大道。城管们再勤快点,监督小贩把卫生安全等标准达标,名利兼收,而后成功模式全国试行。
三、模拟题
广西来宾城管收保护费,摊贩月交500可占道经营,针对这种现象,谈谈你的看法?
四、参考解析
央视《焦点访谈》节目爆出广西来宾城管收保护费,摊贩月交500可占道经营,引起民众一片哗然。城管执法机关与占道经营的小贩最近爆出很多冲突,而此事件他们的“和谐”背后反应了更深层次的“不和谐”。对此现象我们应该全面客观看待。
广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城市主要街道不得占道摆摊、沿街叫卖。而小贩通过向城管部门缴纳一定的费用后,就可以“合法”的公然占道摆摊、沿街叫卖,其中反应了这样几个问题。
首先,城管收费不符合正常的行政审批程序。城管是单纯的执法部门,并没有行政审批、收取费用的权限。而来宾城管是在用处罚的名义进行收费,把处罚当做了收费的一种手段。如果是摊位费,应该由市场管理部门或者工商管理审批,城管没有行政审批权。
其次,不能保证民众的食品安全需求。沿街叫卖摊贩售卖的是猪肉、熟肉食品,这些摊位如果在市场里,需要办理健康证、提供检验检疫证明、食品卫生许可证,由市场管理者、工商部门监管,而路边摊这些都不需要了。
第三,损害了正规市场里经营主的利益。马路上违法占道经营的摊贩们生意都不错,而那些正规的市场里却冷冷清清,空荡荡少有人光顾。据介绍2007年的时候冶金路金海市场共有商户179家,而现在仅仅剩下22家,绝大多数商户都跑到了市场外面,成为违法占道经营的摊贩。
因此,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重视起来,解决好相关问题,给社会一个交代,还百姓一个公平。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使程序符合当地行政审批程序,这样才能树立自己的权威。
其次,鼓励沿街商贩进入正规市场,减少摊位费,帮办各种手续等措施进行鼓励。保证人民的食品安全和相关经验者的利益。
第三,接受政府监督、百姓监督。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谐有序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