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据广州市直部门2012年决算报告计算出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个人家庭补助”两项人均支出
南都讯 南方日报记者晏磊 马喜生 实习生王姝童 杜静 近日,广州公布了41个市直政府组成部门,即41个市级局的2012年度财政决算表(以下简称“财报”)和三公决算报告,其中广州市公安局仅公布了三公决算数据,2012年决算财报则未公布。
南方日报记者对除公安局外的40个局财报进行了分析。
在各局财报中,“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这两项会计科目,记录的是财政支出中,归口公务员[微博]个人能够享受到薪酬和各种福利收入的金额,包括工资、各类补助、住房保障和公费医疗等收入或福利。
这些科目中记录的财政支出数额,都落到公务员个人头上,由于没有官方的称呼,我们只能将这两项支出暂时定义为“人头财政支出”。
“人头财政支出”既包括了本单位在编行政和事业等两种编制员工的数额,也包括了该单位离退休员工的数额。
将“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两项合计额减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后,便大致可以得出当年该局在编员工的“人头财政支出”总额。
南方日报记者计算得知,40个局共有在编行政和事业员工约54098人,离退休员工约28989人。其中,在编员工“人头财政支出”,人均约为17.51万元/年;离退休员工“人头财政支出”,人均约为4.77万元/年。
记者发现,40局中,“人头财政支出”人均最高前三名分别为外事办、旅游局和国资委,三个单位都超过20万元/年;人均最低的三个局分别为交委、环保局、市金融办,都在12万元/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