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不治”的公务员职业年金

2013年11月07日11:13  华夏时报    

  刘波

  在中央政府准备探讨新一轮改革政策前夕,现行社保问题所面临的压力日增,因为从制度设计到具体运行有五花八门的问题而成为众矢之的。对此高层不得不释放改革信号,尤其是在因显失公平而最遭诟病的养老金双轨制方面。近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便表示,将建立符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职业年金。

  年金制度本是一种薪酬制度,由企业通过承诺保障员工的退休收入来换取其归属感和奉献精神,留住重要人才和确保其忠诚度,多见于成熟企业的薪酬制度。年金一词本来有多层含义,可以指企业在员工年老或因其他原因失去劳动能力时提供的生活费用,也可指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补充保险,中国目前法律条文里的“年金”概念就是后者。然而中国私营企业历史短暂、势单力薄,缺乏西方那种叶茂根深的老牌大企业,劳资双方博弈时间短暂,故而年金制度不发达,公众认知程度较低,对非企业的职业年金就更是如此了。

  人社部对其所称的职业年金具体为何物并未说明,但由于目前企业年金被理解为法定养老保险之外的补充保险,而此前深圳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也采取了基本养老保险加职业年金的机制,所以应该把这里的职业年金理解为额外的养老金。依此来看,双轨制打破后机关事业单位员工还是要享受更高的养老金替代率。

  对于继续保持“体制内”的高待遇,支持者出具的理由是减少改革阻力,但这样一来阻力是消除了,却使并轨很大程度上成为形式。或许因为政府机构的改革是“自我革命”,所以总是“欲改又止”,在改革之后变相维持原状,如公务员[微博]的公费医疗改革也是如此。企业年金制度是自愿安排,因而不是全体覆盖的,据2010年报道,其所覆盖企业员工人数仅为15%,这个数字还可能高估,而且企业雇员为享受年金也需要付出保持忠诚等代价,而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将是普遍化且无前提条件的,这将是对不公平的延续。

  要改变这种“换汤不换药”的局面,解决办法似乎是像企业年金那样,职业年金作为额外的养老金,也规定只有满足一定标准者才能领取,而不是所有人都有份,以此来鼓励表现更好的公务人员。但是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的评价机制不同于私营部门,私营部门效率优先,多能多得,多劳多得,便于量化,而公共部门要看长期表现和道德素质等,这些更难以评定,因此很难保证公平性。而且私营和公共部门有着不同的预算约束机制。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金表面上看是福利,但其实已经计入到企业用人成本中了,时刻处于市场竞争中的企业对节约员工成本更为敏感,而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虽说名义上也是对工资的延期支付,但因为他们的工资最终来自于财政,而我国的财政并没有受到严格的预算约束,因此不管设计什么样的养老金制度,他们当前获得的额外优待都会得到变相的维护。

  还有人提议,那些职业生涯保持清廉的官员可享受廉洁年金。以廉政作为评价标准本身是可取的,比如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年金大都奖惩结合,一方面提供较优厚的待遇,另一方面,公务员一旦出现渎职犯罪情况,赔上的就是老年的生活保障。中国香港和新加坡也有廉洁年金制度,但它们都类似城邦体制,居民对政府认同度高,官民关系和谐,并不只是靠高薪来养廉,还有行之有效的制约机制,所以廉洁年金的发放不至于引发腐败不公的质疑。而且官员能力与职业自律均强,新加坡前总理吴作栋就说过,以该国官员在应对亚洲金融危机中为国家避免的损失来看,其工资和退休金实在不算太高。而廉洁年金如果移植到制度和社会氛围都不同的中国内地,很可能出现“逾淮为枳”的情况,可能只有奖励性而失去惩罚性,变异成了另一种不公正的特权。

  所以打破养老金双轨制并不是社保改革的关键,在制度环境不改变的情况下它能起到的效果很有限,最多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差别。打破双轨制有一定好处,公务员也缴纳养老保险可破除其特权意识,但这只是在意识层面。改革也可促进公务员向私营部门的流动,但现实中人们选择待在“体制内”有更重要的原因,远不止怕丢掉那点已赢得的养老金待遇。反对职业年金者的目标是让公务员的养老金待遇向着大众享受的低标准靠拢,但支持者也可以振振有词地反驳:凭什么一定要搞平均主义拉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金?现行社保体系弊病丛生,尤其是养老金替代率低,养老无保障,这是一个未来必定也需要改革的体系,为什么要把公务员等群体也拉进来呢?

  其实应该更深入地追问,为什么大家难以接受现行体制下的养老金待遇差异?如果我们假设,有人在企业中工作更为出色从而享受高额年金,有人有规划地合理安排开支,为老年生活留下更多储蓄,或有预见性地购买了商业养老保险,他们因此在年老时能享受更好的生活,想必理性的人不会眼红。大家之所以恼怒现行的双轨制,是因为这是一种政府制度安排下的不公,而不是自主选择造成的不公,其大背景是政府不仅负责“体制内”的养老,还过多介入私人的养老事务,因为国家强制的企业员工养老保险表面上是福利,但主要还是由员工和企业缴纳的,而且政府的介入涉及更多的成本,包括养活那些官员的成本,且因为利益主体错位而必然管理不当,效率低下,其实还不如更多放手给私人和市场比较好。

  所以说,公务员职业年金制既不治标又不治本:它只是延续而不是解决基于身份的养老待遇差异,它在形式上突破养老金双轨制,但双轨制并不是社保的关键问题。这还是延续一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思路,而社保制度需要更根本性的改革,例如,建立对包括公务员在内的所有人都一视同仁的国民基础养老金,低标准但普遍化,保证所有人老年生活的基本尊严,在此基础上实行更为市场导向的解决方案,降低政府介入程度而增多市场化的养老方式选择,这才是对公平和效率的兼顾,而不像现行体系,既不公平,又低效率。

  (作者为资深财经媒体人)

  自由谈

  郝演苏(中央财经大学[微博]保险学院教授)

  在如今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大环境下,一旦国家全面推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对各级财政来说都会产生新的支出压力,可能形成沉重负担。尤其是中西部贫困地区,甚至可能需要通过国家转移支付等手段来帮助解决部分财政资金短缺的问题。

  周俊生(财经评论员)

  在养老金并轨的目标还没有实现的情况下,人社部考虑在机关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这是在还没有动机关事业单位奶酪的时候,就忙着要给他们送上另一块奶酪。这实际上还是为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利益。

  匡贤明(中国(海南)发展改革研究院经济所所长)

  在养老保险仍然存在多轨制的情况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并不符合中央提出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改革大方向,在实践中甚至南辕北辙。

  (上述观点摘选自公开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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