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7)

2014年03月10日15:12  新浪教育 微博   

  (一)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微博]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以及不具备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和职位任职资格条件的。

  (二)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三)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四)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录用程序。必要时,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延长30日。

  七、关于招录工作纪律

  45.问:报考人员违纪违规的,怎么处理?

  答: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录工作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除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符合条件的人选放弃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的,2年内(即2014年至2015年)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试用期内主动申请放弃和考核不合格等取消录用资格的,3年内(即2014年至2016年)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即2014年至2018年)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6.问:这次招录对违纪违规的招录机关和工作人员如何处理?

  答:这次招录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考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招录机关,要给予通报批评;影响特别恶劣的,给予停考1年的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给予党纪政纪处理,违法者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7.问:这次公务员招录在加强监督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为了充分体现“阳光招录”的要求,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招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除确需严格保密的事项外,凡是能够公开、应该公开的政策规定、具体要求、工作流程、相关数据等情况,都将及时通过报名网站或相关媒体公之于众。同时,还将通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录工作监督小组直接监督,党代表、人大[微博]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新闻媒体主动监督,报考人员代表和家长[微博]代表重点监督等形式,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网络,全面落实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报考人员对考试录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8.问:与招录职位有关的问题,找谁咨询?

  答:涉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与招录职位有关的问题,请报考人员直接与相关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考录公告附件1职位表查询。也可按本指南第30问所提供的部门及其电话进行咨询。

  49.问:2014年度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试是否还有加分政策?

  答:没有了。重庆市已经从2011年起,取消了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所有加分政策。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86868612、023-86868663

  咨询时间:2014年3月10日至3月15日9:00--20:00

第二章 报考网络技术

  50.问: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考录公告》和《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公务员招录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51.问: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答: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步骤是:

  (1)查询招录职位

  报考人员应认真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仔细阅读和理解《考录公告》和《职位表》,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招录职位。

  (2)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14年3月10 日9:00至 3月15日24: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http://www.cqhrss.gov.cn/u/cqhrss/)首页“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或者通过“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的“公招公务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初审报考资格

  由各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分别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初审机关(单位)应下载并打印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面试时使用。

  (4)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014年 3月17日24:00前,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5)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4年3月19日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50元),确认参考。

  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上提示进行。

  (6)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首页“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择“准考证下载和打印”按钮,或者通过“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的“公招公务员准考证打印入口”,在网上填写报考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下载和打印准考证。此功能在2014年4月7日9:00- 4月11日24:00期间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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