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人社部副部长何宪和国家公务员[微博]局党组书记兼副局长杨士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务员工资要调整,应该涨,改革重点是向基层倾斜,正在全国进行职务职级并行试点。
从目前各方动议来看,公务员未来加薪似乎成了定局。笔者认为,公务员是否加薪,如何加薪是举国关注的大事,它必须遵循程序正义,规范地进行,否则就会有法理不足的嫌疑。
首先要遵循的程序正义就是公开透明。毕竟,政府开支全来自于全体纳税人供给,一分一毫皆取之于民,因此公务员加薪和企业自主加薪是两回事,不能想加就加。公务员加薪方案应当第一时间向全社会公开,并经民意讨论。在充分吸纳民意、适时进行修改之后,再交由人大[微博]审议,并且按照人大审议结果,进行必要的再度修改完善。就像诸多法规条例都经历了多次修改一样,不要急于推出。公务员加薪方案要从以往的唯行政化主导走向法律化民主化,就必须在不断交流中获得社会认可。
其次,加薪幅度要规范化。在国外,公务员加薪幅度须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否则会造成加薪幅度过高。比如在美国,《联邦公务员可比性工资法案》明确规定,联邦政府公务员必须与同一地区私营企业同等工作性质的职工工资标准一致,公务员工资调整标准必须依据劳工部公布的私企工资成本指数(ECI),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第三,建立统一的薪水支付,消除隐性福利。据报道,某些地区公务员的隐性福利待遇多达数十项,这也往往成为社会公众非议公务员“低薪高收入”的原因所在。所以,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首先就是要解决工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使基本工资占主体,优化工资结构。这个改革即使不能与公务员加薪同步,也要制定清晰的时间表,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推行,避免公务员一方面享受加薪、一方面还拿着各种隐性福利的双重红利。
最后,公务员收入能正增长,也应允许负增长,说通俗了就是能加薪也要能减薪。实际上,任何一项职业都不可能永远享有加薪权益,而不承担因经济发展变化、企业自身问题而带来的降薪风险。这也是各行各业普遍达成的共识,公务员同样必须遵循这一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