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市,97年规定市政府、人大[微博]各配公务车3-8辆,可现在市直部门通常配车都在二十辆以上,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厅局级领导、非领导的专车,普通公务用车极少。
这是一名基层公务员[微博]关于车改的“实话实说”。
此人所讲的很多细节可能会令公众唏嘘不已。比如广州某市直单位20多部车中,只有3部车况最差的车是工作用车,其他都是领导专用车。还比如,某办案队伍,车况最好的车被领导当做私家车,冬天办案人员甚至需要提前6点摸黑热车,否则要用的时候根本打不着火。
这篇文章不仅仅关于“车改”。他还谈到了地方对于中央改革的微妙心理,为什么有的时候“政不出中南海”?如果你想了解,在中国一项改革所涉及到的利益纠葛,一层层的政府面对改革时为什么会再三权衡、拖延、观望,到最后有可能变相的执行。下面这篇文章会告诉你。
看起来中央动真格了
从文件的内容看,中央决心很大,是动真格了,再结合近期频频不断的打虎措施(基本我认识的公务员,都有熟人被抓,有些单位,这两年每年被查处的领导都在两位数以上)威慑力很大,领导都尽量低调,我认为没有地方敢公然违反中央规定,除非不想混了。
至于执行起来难不难?如果觉得中央一打雷,地方就下雨,那就是太不了解中国国情了。中国虽然是中央集权制国家,但层级太多,地方和中央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还是非常严重的,大的政治动作、对地方有利的政策,贯彻通常是比较快的。需要挥刀自宫的动作,地方一般采用一些很“艺术”的方式执行,比如发了很多文,开了很多会,上报了很多信息,但其实啥也没干,一级忽悠一级。中国的行政层级太多了,中央-省-市-区县-街镇,每一级都有大量职能部门,区县以上职能部门通常又会有大量下属单位。而我国又没有效仿新加坡、英美等发达国家,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战略管理和考核系统,根本无法准确掌握各层级的情况,也无法从行政管理上确保中央的战略目标得到贯彻,所以中央命令越往下威力越弱是常态,严重的时候,政不出中南海并不奇怪。
现在中央采取的办法是尽量把行政命令规定的非常具体,不给地方操作空间。这是个办法,但能适用的领域不多。不过,车改这事儿,刚好可以比较具体化,所以短期还是有前途的。
地方官员的观望
通常来说,地方官员一开始会采取观望态度。观望什么呢?有三个:
(1)文件是否严厉。如果文件很严厉,规定了不执行的惩罚措施,那地方会比较认真,如果语气平缓,那么,大家都“懂”的,那就把文件转发下去就不用管了。
(2)督导是否到位。如果有相应的督导措施,比如巡视组、检查组之类的,那说明是认真的。当然,督导和检查组的级别高低,也可以看出中央决心的大小,可以作为是否认真执行的参考。还有督导的成果,如果出现被杀掉的“鸡”,而且级别不低,那么这事儿更加要认真了,如果你发现政府网站和媒体报道的信息仅仅是去了某地检查,领导背着手拍几张照片,但没有成果,那大家也“懂”的,就是把检查组接待好就可以了。
(3)上级和同级是否坚决。集权体制的特点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省里会观察中央部委执行是否坚决,观察主要领导是否把它当件大事来抓。如果部委不坚决,省里一定会打折扣,省里打折扣,到市里就要再打一次折扣,到区县和乡镇基本就没声音了。反之,如果部委非常坚决彻底,领导态度强硬,那就会执行的比较顺畅。
执行的具体时间也是看榜样的,虽然规定了最后期限。但这种事情,一般大家都不做第一个,也不做最后一个。要是很多地方都拖着不搞,到期限结果也没惩罚,那拖延的地方就会越来越多。
车改和中国的很多政策,比如房价调控一样,几乎变成笑话。不改还好,越改公车越多。其中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是上述所言,中国的行政管理还没有进入科学管理时代,没有建立战略管理模型确保中央命令得到贯彻。另一个是官僚集团是如此庞大,以至于它自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利益集团,一个官僚阶级。这个阶级作为整体有自己的生命和利益,而中央对国家的治理必须依靠这个阶级。所以,不符合官僚阶级整体利益的举措,往往最后都会不了了之。但是,虽然官僚像蛀坝的蝼蚁,最高层的几个人可是必须考虑老百姓的感受和国家长[微博]治久安,所以,中央和地方博弈的事情层出不穷,车改只不过是其中不重要的一单而已。
为何多年效果不彰?
车改多年来效果不彰的原因在于:
(1)官本位特权思想
其实,中央对于公务用车的规定,以前也是很明确的,虽然没有这次严厉,但条条框框也很多。比如关于印发《广东省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粤办发〔1997〕14 号 1997年7月23日),规定“广州市、深圳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各配公务用车3至8辆。地级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各配公务用车2至7辆。”
可是,在实践中,各部门配备公务车不断增加。原来是厅局级正职领导才能享受的专车,后来副职领导也可以享受,再后来非领导也可以享受。在广州市,97年规定市政府、人大各配公务车3-8辆,可现在市直部门通常配车都在二十辆以上,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厅局级领导、非领导的专车,普通公务用车极少。
比如广州某市直单位20多部车中,只有3部车况最差的车是工作用车,其他都是领导专用车,根本无法保障公务使用。处级、科级干部公干经常需要坐地铁或公交。在领导配车超标时,甚至出现“相对固定的工作用车”这种“中国特色”的名目。
这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官本位特权思想。到厅级后,不但领导本人,连上级都觉得熬出来不容易,应该享受特权,所以各单位不断打报告申请车辆配给领导,上级也愿意做好事,安抚好下级,所以睁只眼闭只眼,不知不觉就配车范围就越来越大了。
越往基层,熬到处级、科级的难度不亚于省、市的厅级。所以,到区县街镇,超标配车情况更严重。区县,副处以上就配专车,正处往往还配专职司机。在最需要车辆的基层一线执法系统,超标配备更严重。公安、城管等执法系统,甚至副处级都配备专车和专职司机。在公车配备 GPS定位系统以前,正科级领导就可以把单位的执法办案车辆开回家作为私家车使用,情况非常普遍,离谱的是,真正的办案人员工作用车反而得不到保障,逼得没办法,还要战战兢兢向领导“借”车。
比如,原来广州某区公安局,一个基层侦查大队(副处级)的内设中队15人左右,配备3部办案用车,分管副大队长(正科级)占有一部车况最好的吉普车,中队长(正科级)占有一部车况次好的吉普车,真正办案的14个人,共用一部已经过了报废期的面包车,各探组必须精确安排好车辆使用,精确接力才能确保各自侦查任务的完成,经常为了车辆使用而吵架,万不得已才向领导“借”专车。最滑稽的场景是,因为车况太差,在冬天,当侦查员需要守候跟踪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他们必须凌晨六点多摸黑热车,否则到用的时候根本打不着火,犯罪嫌疑人一加油门就不见了,办案民警哭笑不得。
在官本位特权思想指导下,公务用车已经完全背离了设计的初衷,几乎完全变成了领导的“福利”,现有的公务车制度实际上是在降低行政效率。
(2)官僚队伍的膨胀
官僚体系具有自我膨胀的内在冲动,这是全世界公认的。我国的官僚队伍没有西方议会的约束,完全靠自律,其效果不问可知。官僚队伍的膨胀速度非常惊人。原来广州市某区八十年代建区的时候才几百名公务员,现在已经四千多名公务员,领导职数也不断增加。即使如此,各部门依然不断打报告称人手不足、职数不够。即使编办严控编制,仍然有很多单位通过各种理由特批得到职数。官僚队伍的膨胀,带来领导数量的增加,也必然带来公务配车的剧增。
(3)缺乏监督
现在,一线执法队伍,敢于把执法办案车辆当私家车用的科级干部越来越少,除了GPS的安装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区伯”的出现。如果不在政府机关,你很难想象,在一个上千万人口的大城市,一个区伯的监督,居然可以让如此众多的公车私用者收敛,谈起区伯来咬牙切齿。抛开区伯个人的人品和动机不论,可以看出来,对公车私用的监督,其实不需要投入太多人力,甚至只需要发动群众就可以了。也可以看出,在区伯出现前,对公车私用或者超标配备,根本没有任何有效监督。(注:广州市民区伯以长期监督公车私用出名)
(4)缺少利益驱动
对于官僚集团,没有利益驱动,只有高压才能推动他们做事。而公车改革,恰恰是缺少利益驱动的事情。即使在改革中,他们也喜欢寻找符合自己利益的方式。
举个例子,广州的公务用车是安装GPS来跟踪车辆用途,防止公车私用的。可是,安装GPS费用高昂,每年还要支付维护升级费,还要雇佣监督车辆路线的工作人员,全市车辆加起来,费用是非常惊人的。
其实,只需要在公车上漆上醒目的大字“XX单位公务用车”,根本花不了几个钱,也不用怎么维护,效果比GPS好多了。毕竟监督每部车辆的去向工作量太大,只能看谁运气不好了。可是,喷漆的方式花费如此少,几乎没有招投标的寻租空间;监督效果好的过分,根本没有特权使用的空间,既得利益群体自然不会同意,他们会选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
车改=变相加薪?
(1)增加收入
如果按照科级500元,按照地方补贴的上限增加130%,就是1150元,广州市直机关科员拿到手的工资大概5000,就是增加了20%,即使按照下限,也增加了10%。在深圳、佛山,车改早已实行,科级大约1600元。我感觉,这个政策很大程度上是个变相加薪的政策。因为广州工资五年没有上涨,而通货膨胀已经让物价翻倍,占公务员、事业编干部绝大多数的低级、中级干部,对公车改革一直翘首以盼,对率先完成改革的深圳、佛山等地,羡慕嫉妒恨。这次改革,其实可以得到官僚集团中最没有话语权的中、低层干部支持。
(2)领导福利减少
市直单位的厅局级,以及区县单位的县处级,受到的影响貌似最大。不过,我感觉也是暂时的,咱国家的特点是“再苦不能苦领导”,现在的说法是采用“社会化方式”解决用车,我认为其中包含了租赁、代驾等种种可能性,如果租个奔驰来开,可比现在还爽,还加工资。所以,领导福利是否真的减少,还有待观察。当然,站在领导角度,不改最好,所以他们还是会拖。
(3) 司机安置
虽然看到办法里说“不能把司勤人员简单推向社会”,可是,上文提到,大量的司机其实是超标配备的,所以,是否安置,也未可知。
政府的司勤人员有三类:
第一类是工勤人员,这种人员是有编制的,会分流到各个部门做些其他类型的勤杂工作,他们中很多年纪已经很大了,部分人本身就想换岗位,受到的影响也不大;
第二类是公务员,在公安等人数较多的执法单位比较常见,他们往往是跟领导关系比较密切的人,通常辛苦之后,领导能安排个一官半职,但如果集中大批量分流的话,提拔是比较难的,估计会很郁闷,但也不会闹事。
第三类是聘用的人员,这类人员很多是为了满足给领导超标配车而聘请的,和企业的司机性质是一样的,本身就有很强流动性。这些人我认为不应该由政府负责安置,属于可安置,也可不安置,估计会出现各单位差别很大的情况,也是比较有可能出现纠纷的人群。其实中央的文件应该明确不同类型司机的分流方式的。不患寡而患不均,在不明确的情况下,很可能出现僧多粥少,跟领导关系好的有安置,关系一般的没安置的情况,怕是会有些不稳定因素。
原标题:基层公务员爆“车改”真相:某单位20多台车仅3台工作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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