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政法干警民法难点透析之案例分析题

2014年07月25日10:49  新浪教育     收藏本文     

  依照往年惯例,每年8月份政法干警考试就要拉开帷幕,也是很多实现公职梦想的很重要的考试。政法干警考试是指由教育部、司法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发起的一次集公务员[微博]、高考[微博](或考研[微博])为一体的入学考试,考生被录取后先到大学深造两年,毕业即获得公务员编制和报考的岗位,岗位有法院、检察院干部和法警、公安民警、司法所干部及狱警。这对于广大应届毕业生来说,无疑是一次学历和工作兼得的大好机会,因此考生要好好把握。

  一、民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想在政法干警的考试中脱颖而出,必须早做准备。就报考本科的考生来说,最需要提早准备的就是民法科目了,一是因为民法科目共计150分,占据了总分的半壁江山;二是因为民法和行测、申论相比是提分最快的一个科目。因此中公教育[微博]专家在此提早给大家带来福利,为大家做民法题型的深度解析,为大家备考助一臂之力。

  二、解答案例分析题有方案

  根据往年大纲要求,政法干警民法部分的题型有四种:单项选择、简答、论述和案例分析。这四种题型中,最让广大考生头疼的就是案例分析了,原因是这种题型不仅考察大家对民法理论知识的把握程度,更要检验大家能不能把这些理论知识跟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去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因此对考生的分析能力要求会更高。

  下面我们结合2010年真题中的案例给大家做一个说明:

  例:甲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乙做担保,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但甲未将汽车交付给乙,后甲又向丙借款,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将该汽车又质押给丙,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并将汽车交付给丙,丙因违章驾驶该汽车,造成该车毁损,甲对乙、丙的借款期均届至,且均无力偿还,乙提出要处分质押汽车,甲告知汽车在丙处,乙便向丙要车,丙不给,乙、丙双方发生纠纷。

  (1)乙的质权是否有效成立?为什么?

  (2)丙的质权是否有效成立?为什么?

  (3)丙在占有质物期间违反了质权人应承担的何种义务?

  大家看到这样的题目一定不要慌乱,可以一步一步解决它。一般来说,做好案例分析题应该分三步走:

  1.读懂材料

  要想读懂材料,最快捷的方式是抓准材料中的人和事。在上述案例中,“人”有甲、乙、丙;“事”有如下几项:甲乙之间的借贷行为,甲为乙做的质押;甲丙之间的借贷行为,甲为丙做的质押,丙对质物的使用。

  只要锁定了人和事,那么就可以理清案例中的法律关系,便于我们下一步做题。

  2.列好提纲

  我们要根据题目中的设问来组织答题思路,列好提纲。一般来说,案例分析的设问都会从三个层面去发问,分别是“是什么、为什么以及怎么办”。对于“是什么”,我们只需开门见山点破主旨即可;对于“为什么”,则建议考生从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两个角度来作答,既要阐述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又要表明在案例中是如何体现的;至于“怎么办”,无需答得太复杂,只要明白为什么,后面怎么办顺理成章就出来了。

  例如在上述案例中,第一问和第二问就是要大家答好是什么和为什么,第三问则是问大家怎么办。

  3.写好内容

  当我们列好提纲、胸有成竹之后才可以往答题纸上书写。写的时候要保证如下要求:一是要卷面整洁,避免涂涂改改;二是要条理清楚、分段明确、要点明显;三是要内容准确、切合题意。

  中公教育专家认为,考生只有走好这三步,才能答出优质答案,就有可能在30分的案例分析题中得高分甚至是满分。希望这次的分享能给大家的备考带来切实的帮助,中公教育专家在此提醒广大考生,对于2014政法干警考试一定要提早准备,同时也预祝大家考试成功!

  本文由中公教育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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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政法干警考试公务员考试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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