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铁饭碗”公务员聘任制还需过三关

2015年07月08日09:35  红网     收藏本文     

  全国多地推行公务员[微博]聘任制,未来有望打破公务员“铁饭碗”(7月7日《人民日报》)。因为多地推行公务员聘任制,就断言未来有望打破公务员“铁饭碗”,我以为此言差矣,一来为时过早;二来“八字还没有一撇”。因为,真要打破“铁饭碗”,公务员聘任制起码还需过三关。

  首先,立法上能上不能下的“铁饭碗”关。现行公务员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第九十五条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

  也就是说,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目前所谓的公务员聘任制仅适用个别特殊岗位拾遗补缺,基本撼动不了捧着“铁饭碗”的庞大公务员队伍。有人异想天开的所谓“鲶鱼效应”,自然痴人说梦无从谈起。从一些地方试行公务员聘任制的现实情形看,遑论“鲶鱼效应”,连半圈死水微澜也未掀起。因此,真要打破公务员“铁饭碗”,须当拿出破釜沉舟釜底抽薪的决心意志,从立法层面打破公务员录任“铁饭碗”,立法规定除保密等特岗录任委任制公务员外,其他岗位录任公务员一律实行聘任制。

  再者,薪酬分配体制上的“大锅饭”关。目前,公务员劳动报酬基本沿袭“祖宗之法”,按职务级别高低决定薪酬多少。说白了,就是按“官(职级)分配”,并未实行企业化的按劳分配和市场化的按能(绩)分配。显然,如是官僚僵化的分配体制,难以激发公务员敬业动力和创新活力。公务员委任制也好,聘任制也罢,假如不能打破薪酬分配体制上的平均主义“大锅饭”,从而干与不干多干少干一个样,甚至后者比前者拿得更多,即使搞了“换汤不换药”的公务员聘任制“劳什子”,恐怕也与不搞一样。反过来,果真打破薪酬分配体制上的“大锅饭”,即便不搞公务员聘任制,也会激发公务员队伍的内生活力和潜在动力。

  此外,用人体制上“能进不能出”的出口关。一方面,现行公务员法虽然规定了公务员被辞退的法定情形,然而多年来,各地各级公务员被辞退者寥寥无几,与庞大臃肿的公务员队伍相比,大抵可忽略不计;另一方面,从一些先期试行聘任制公务员的地方看,聘任制庶几也被委任制同化。目前上海、江西、北京、四川、山西、山东等多地已然开始推行公务员聘任制试点,然而人们从媒体上看到的,似乎只有实行公务员聘任制的旧闻,却鲜见聘任制公务员被解聘的新闻。由于公务员出口不畅,体制内公务员早就流行一句话:“只要不犯错,皇粮吃到老。”显然,无论何制公务员,假如不能从用人体制上打通出口,要想打破公务员“铁饭碗”,恐怕只能是“乌托邦”和“空想社会主义”。

  我臆想的过三关,虽然只是一种愿景;但真要打破公务员“铁饭碗”,过三关则是必由之路。我注意到,曾有反对公务员“聘任制”者杞人忧天,认为“聘任制”将导致公务员队伍不稳定。其实不然。2007年率先在全国试点公务员聘任制改革的深圳市,目前已经招录聘任制公务员超5000人,公务员队伍并未出现担心者设想的情形。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拓认为,聘任制公务员是大势所趋,应全面铺开,这是激发干部潜能、提升政府效率的一大举措。从长远来看,如果公务员聘任制的顶层设计、实施细则能够制定得更加完善,并且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操作,是能够在未来打破公务员终身制这一“铁饭碗”的。然而我提请切记,打破公务员“铁饭碗”,公务员聘任制还需过三关。

  文/陈庆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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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公务员聘任制铁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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