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工资制度要阳光化

2016年03月15日 11:44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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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要阳光化

  将公职人员工资制度阳光化,接受民众监督,可以令公职人员工资增长机制更加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更能够得到民众的理解和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人社部原副部长何宪在参加全国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去年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政策实施后,已经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今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在其收入中的占比有望从40%增长到45%左右。他还透露,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的地区附加津贴政策也有望在一两 年内出台。

  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近年一直备受关注。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一些人抱怨工资偏低,在他们去年开始与企业职工一起缴纳养老金 时,这种抱怨声一时达到高潮;而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政府公务员(微博)收入偏高,因此每当出现他们要涨工资的消息,舆论场上总是会 出现一些不满的声音。

  化解认识上的分歧,关键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要做到阳光化。机关事业单位是“吃财政饭”的,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都编入了财政预算,民众有 权了解其工作人员的工资情况。不过,虽然目前政府预算已经公开,但其线条还比较粗,民众仍难以了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状况,因此很容易出现误 解。

  中国是一个大国,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差异较大,这使得建立全国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比较困难,而各地则根据当地情况设立了许多津贴和补贴。这种安排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的模糊性,也容易导致利益向自我倾斜,容易引起社会的非议。

  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建立一套合理的、能够适用于不同地区的工资增长制度,杜绝将工资增长的路径安排到增加津贴补贴上。何宪委员提出,机关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应当占到其总收入的60%—70%,从现实状况来看还有很大距离。合理的做法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增长应当与本地区经济增长状况相匹 配,为减少津贴补贴在收入中的比重创造条件。即使仍有必要设立津贴补贴,也应更多地向基层和贫困地区、艰苦行业工作人员倾斜。

  同企业职工一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一些基层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增长要求应该得到基本的保障。而将公职人员工资制度阳光化,接受民众的监督,可以令公职人员工资增长机制更加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更能够得到民众的理解和支持。

  本报特约评论员周俊生

  责任编辑:黄睿 SN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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