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所谓“一家两制”指的是领导干部既有家庭成员在党政机关工作,又有家庭成员在非公有制经济部门、民营企业等不同领域从业的现象。有人说这是领导干部家庭成员从业形式多样化的体现,但如果领导干部利用其职权或职务影响,使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能获得不正当利益,那就极易引发腐败。
当前,“一家两制”式腐败现象在各地仍不少见,在商品经济发达地区尤其突出。比如,最近一些地方被曝存在党员干部与在金融机构工作的亲友联手、利用公款存储谋私逐利的问题,这就是“一家两制”式腐败的突出表现。
[标准表述]
[特点]
“一家两制”式腐败往往披着合法合规的隐身衣,具有极大的隐蔽性,既难发现又难查处。比如“公款存储”问题,许多机关事业单位手头有大量财政资金,本身要存银行,而金融机构对于拉存款有考核和奖励,于是一些领导干部就为在金融机构的亲属朋友打招呼、拉存款,获得巨额利润。再比如,一些身在要职的领导干部,其子女从商,一些想找到关系的人就去领导干部子女那边消费,变相进行利益输送。这些行为,原本法律条文也不是很明确,发现和查处起来也比较难。
[危害]
一家两制”不仅侵害了公共利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也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损害了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一家两制”沦为“官商一体”的腐败,一方面,反映出一些领导干部仍然存在 “当官发财”、“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等封建残余思想,导致一些干部家风不正,“贤内助”成了“贪内助”,成了加速腐败进程的“催化剂”;另一方面,反映出一些地方对干部监督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等问题,对干部的家属圈、社交圈不闻不问,让一些干部趁机利用自己的权力影响,通过不公平的竞争和不规范的手段,为自己的家族企业谋取不当利益和非法收入。
此外,“一家两制”式腐败阻碍底层优秀人员上升通道,导致社会择业严重不公。一些机构为了得到利益,招收新进人员时,不看学历和能力,先查档案里直系亲属的背景。甚至有负责人直言不讳,有家庭背景的人做各种业务资源充足,家境贫寒者基本不考虑。
[参考对策]
中公教育专家总结,要破除“一家两制”家庭式腐败,根本之策还是要对“官商暧昧”“一刀两断”。
一方面需要扎紧制度笼子,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亲属从商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制度,进一步严管亲属经商。
另一方面,要加大监督力度,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对于不如实报告或帮助家属违规经商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作出处理,该问责就问责,该拿帽就拿帽,以此倒逼领导干部规范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