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内考核无优秀公务员不得优先提拔

2017年03月25日 11:58 长江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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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武汉市召开全市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据悉,今年我市将进一步严格公务员考核制度,三年内年度考核无一次“优秀”者将不得被优先提拔。

  据了解,去年来我市不断深化公务员履职尽责管理工程,开展了公务员履职尽责平时考核信息化试点,推进公务员岗位责任书签订全覆盖,并开展集中督查。

  会上对获得“2016年度全市履职尽责表现突出公务员”称号的76名公务员进行了通报表彰。据悉,这是我市连续第二年在全市处以下干部中评选履职尽职表现突出的公务员,以先进典型强化正向激励。目前,我市共有50150名公务员,2015年度获得此称号的52名公务员中,已有8人被提拔为市管副局级干部,17人被提拔(重用)。

  据悉,今年我市公务员管理工作将重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改进公务员教育培训,统筹做好考录、遴选和选调工作,推进实施分类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深化公务员履职尽责考核。注重加大年度考核在干部提拔中的权重,对3年内年度考核结果无一次“优秀”的公务员,不得优先提拔,真正实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记者蔡木子 通讯员李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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