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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读者可能知道,最近还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中国政法大学四年级学生付成励在课堂上杀害了正准备上课的教授程春明。事情发生之后,学校当局称付成励“性格内向”,可是前去采访的记者却发现同学们对付成励的评价是“阳光男孩”,热情、正直、向上、活泼、透明、幽默,完全没有“性格内向”的影子。
那么,法大为什么要急于给付成励贴上“性格内向”的标签呢?一种可能就是我担心那种可能,法大认为社会上已经形成了“性格内向者是孤独的、偏执的、危险的”的印象,因此只要大家知道付成励是“性格内向”的,人们就不会去寻找行凶杀人个人之外的动机了。
一个人最终走向杀人的犯罪道路,背后的原因可能是社会的、家庭的、或个人的,可能是遗传的、或后天习得的,可能是偶然的、或必然的,也可能是蓄谋已久的、或一时冲动的,如果我们简单地将它归结为“性格内向”,就可能忽视其他原因的追究。
或者更有甚者,把“性格内向”当作一个挡箭牌、替罪羊。就像珠海的机动车撞人事件,除了骆某某的精神病、抑郁症、性格内向之外,真的就没有其他原因吗?
行文至此,我突然意识到,这个社会似乎已经形成了一个“内向性格是不好的性格、外向性格才是好的性格”的共识。这真是一个天大的讽刺,中国社会传统上一直推崇内向性格,内敛、沉稳、不喜形于色、老实、本分。只是到了改革开放之后,受外来的西方文化的影响,外向性格才开始变得受欢迎起来。
事实是,如果你打开任何一本性格心理学的书,都会告诉你人的气质、性格没有好环之分,任何一个性格都有好的一面、也同样有不好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