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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诚去日本前与他弟弟的合影 17年前,赴日本研修的北京学生高诚,因受日方的殴打虐待患上了精神分裂症。1999年4月,高诚的父亲高继杰作为高诚的代理人,一纸诉状将北京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60万元人民币。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高诚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庭的刘勇法官手中拿到这笔17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 17年了,那次赴日本修研的经历像一场噩梦,一直在困扰着今年已经36岁的高诚。17年来,我们历尽了千辛万苦,忍受着精神上的打击,不停地在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努力着。现在终于有了结果,但这场噩梦给我们所带来的损失与影响,却远远不是这些金钱所能弥补的。 -为了长本事赴日研修 1981年,家住北京市怀柔县的高诚,考上了北京市某局的一所技工学校。1983年,参加完期末考试的高诚眼看就要毕业了。一天,高诚的老师把他叫到一边,给了他一份赴日本研修的协议书,问他愿不愿意去日本留学。 高诚回家后,把协议书拿给高继杰看。高继杰对协议书的内容逐句逐字进行了推敲后决定让高诚去。第二天,高诚就在学校报了名,又到北京市某局签了赴日研修的协议。 高继杰告诉记者,这份协议出自行政机关,条文明确,可信程度很高。想着自己的孩子能到日本去研修,既长本事,又是个锻炼。这可是平时做梦都不敢想的好事,机会太难得了。马上,高诚在该局参加了短期的日语培训。7月7日,高诚在父亲的陪伴下,来到首都机场,登上了去日本的班机。 但令高诚和家人意想不到的是:日本之行,不仅会给高诚带来终身的痛苦,而且也彻底的改变了他的人生和命运。 -留学第二天进了牛棚 1983年7月8日下午,日本北海道札幌市一家饭店。高诚等一批赴日研修生与日方农场主见面。高诚的老板真锅辰雄,30多岁,1.7米多的个头,看上去和蔼可亲。当场高诚与真锅辰雄就签订了劳务合同,并约好第二天去农场工作。 第二天中午,高诚的老板真锅辰雄开着一辆黑本田来接高诚。5-6个小时后,他们来到一个面积达50-60亩的牧场。老板把他安排到一间15平方米左右的木屋子里。第二天早上4点来钟,老板夫人就催高诚起来吃饭。饭桌上摆着一碗米饭,一碟咸菜,一个生鸡蛋。 吃完饭,农场主把他领到牛棚,告诉他这里的60多头产奶牛,都是每天需要他挤的牛。挤完牛奶,清理完牛粪已是上午10点多钟。农场主夫人又带他去草场,叫他把草捆摞起来。下午2点钟吃完饭又去牛棚挤奶、清牛粪,到草场收草、打草捆、收玉米。晚上11点钟回来,两只脚都泡白了,一看穿的靴子,才发现靴子底有两个圆珠笔大小的洞。洗澡时,高诚连手臂也举不起来了。 -做梦也想不到受这么大的折磨 农场里就只有高诚一个中国人,同去日本工作的人农场主也不让他联系。每个月他只能给家里写一封信来排遣寂寞。一个月来,他饭吃不好,觉也睡不好,每天都恍恍惚惚的。 据高继杰介绍,到日本后,高诚每月与家里通一次信。信中说,他在一家农场研修,干得很出色,农场主对他不错。家里人一直提着的心也就放了下来。 年底,高继杰得知我国有关方面领导在日本访问期间,到高诚所在的农场与部分研修生代表座谈的消息后,马上觉得高诚肯定是代表之一。一家人坐在电视前,搜寻高诚的影子。可是,节目播完了,也没有发现高诚。我们觉得挺奇怪:高诚在那儿表现挺好的呀!座谈会怎么会没有他呢? 几天后,我们收到了高诚的来信,从信里感到他的情绪不对劲儿,但家里也没多想。1984年1月,我在给他的回信中叮嘱他一定要好好学习,坚持学业,锻炼自己的能力。谁知时间不长,信就被退了回来:查无此人!我们做梦也想不到孩子在日本受这么大的折磨。 一天,他去农场主家里给同去日本研修的同学曾庆斌打电话。电话中他们彼此诉苦,诉说各自在农场的遭遇。在场的农场主夫人告诉他不要在她们家里打电话。于是迫害高诚的事发生了。 -名为研修生,实为苦劳工 第二天,农场主让高诚在牛棚里清理牛粪。1个多小时后,高诚干完活刚坐在地上。农场主进来了,说他没完成任务,不能休息。高诚只得跟着农场主去草场捆草。到了下午1点,也不见老板叫他去吃饭。 夜里12点,高诚饿得整个脑袋都木了。回到住处,他发现门已被反锁了。无论他怎么叫,老板就是不开门,高诚只得在牛棚里的草垛上过夜。 一次高诚在牛棚里挤奶,农场主叫他说,一头奶牛下小牛了,你提一桶消毒液去接生。高诚提着消毒液过桥时不慎掉在牛粪与水混合的稀烂浆里,烂浆齐了腰。在岸上的农场主与帮工不仅不拉他一把,还哈哈大笑。 高诚好不容易爬了起来,要求回去擦一擦身上的牛粪。农场主却说,不行你得去干活。 两个月下来,高诚的身体给累垮了。一天,天下着雨,农场主叫他去扔草捆。由于饿肚子、没睡觉,全身乏力,他怎么也扔不上去。农场主就推着他去扔,他被推倒在地,肘上摔破了一块皮。 这时,农场主夫人拿着铁叉来逼他扔。他刚拿起草捆人就摔倒了,老板恶狠狠地盯了他一眼,用日本话骂“中国猪、中国猪”。高诚爬起来瞪了他一眼,他的帮工竟要用绳子捆高诚,绕了4圈。高诚奋力挣脱,拿起平时扔在地上的镰刀以示自卫。此时农场主便拿起电话报警。 5分钟后,一辆警车上下来了两个警察,把高诚拖上了警车。据高诚神志清醒时回忆,在警察局里,1个高个警察拿起电棍电了他一下,他就没知觉了。等他醒过来,就有点神志不清了。 -被遣送回国,得了精神病 1984年1月26日,高诚被日方遣送回国。1月27日上午,高继杰接到了某局和学校的电话,说,让他到某局接高诚回家! 高继杰告诉记者,我当时都蒙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怎么也不说一声,高诚就突然回来了。当天下午,一辆小车就把高诚送到了家。司机告诉我:高诚神经有点毛病,就开车走了。我问高诚怎么回事儿?可他就是不说。那两天,我正在忙女儿的婚事,也无暇顾及他。但发现他在和亲友们的交往中,言谈、举止很不正常。 忙完婚事后,30日一大早,高继杰夫妻俩就摸黑坐头班长途车往城里赶,到某局找到有关负责人询问:为何把高诚送回来,他到底怎么了?得到的回答是:他是精神性的问题,需要观察。高继杰夫妇一脸迷惑地回到了家:怪事!孩子走时好好的,怎么一下子就精神有问题了? 高诚回家后的那些天,他要么就不吃不喝不说话,要么就外出不归,却经常自言自语地说一大串日语。趁高诚不在房间的时候,高继杰翻看了他的物品,后又小心翼翼地询问,他说,我没有错误,机器不上油,怎能开动,我吃不饱饭,你们去调查。他还指责父母为了钱把他卖到国外,并怀疑家里人都在监视他,而且在饭里下了毒拒绝进食。高继杰这才知道他在日本挨过打,受过骂。 两个月以后,高诚被送进了北京安定医院治疗。治疗中高诚很不配合,不承认有病也不吃药,就这样艰难地治疗了一段时间后让他回家休养。 回到家里后,一天晚上,他突然跑到父亲的卧室,说父亲与姑父是日本特务,并要杀高继杰。高继杰躲开,他便用石块打窗户上的玻璃。高继杰上去阻拦,他就用石块砸他,高继杰的手背有6处被砸伤。 第二天凌晨3点45分,他手拿一个大秤砣在屋里大喊大叫,把从日本带回来的照相机、录音机、磁带、电子计算机一个一个都砸坏了。接着又把带回来的明信片、画册、书籍撕碎,然后昏倒在地。就这样高诚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高继杰告诉记者,高诚去日本时人还是好好的,可回来时既没有学到技术又没挣到钱,反而成了难以治愈的病人。当时,我和他妈心里都很气愤,就开始找某局及有关部门交涉。 -到处申诉 历经艰辛 高继杰说,他们除了与某局交涉外,还分别给日本札幌领事馆、札幌酪农协会写信。但都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他们从怀柔到城里,从城里到顺义,从这个部门到那个部门,不知跑了多少路,说了多少话,历尽艰辛,但始终也没协商出一个满意的结果。 从1984年到1990年,高诚先后几次住院,每个月还要到医院复查一次,治疗时的药量很大,吃药时手都哆嗦,连杯都拿不稳。当他的病情稍微稳定后,为了照顾他,某局将他安排到位于顺义县的某奶牛厂工作并住在厂里,干一些扫卫生、烧锅炉、值夜班等工作。 高继杰告诉记者,虽然高诚在厂里有一份工作,也住在厂里。但厂里给高诚的待遇并不好,连涨工资、升级、厂里开职工大会都没他的份儿。而且他的药费从原来的百分之百报销变成了只报百分之七十。 在这种情况下,高继杰向某局(现已改为北京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承担后果。也向高诚的单位(已改为一出租汽车公司的某管理中心)提出要求,但都没有结果。 1998年,高诚所在的单位答复说,给高诚劳保待遇。高继杰觉得,那可不行。高诚受了这么多罪,他跑了这么多年就仅仅换来这么个结果?他坚决要对方妥善解决好问题,并给予一个书面答复。但还是没有结果。 -被迫无奈 走上法庭 万般无奈的高继杰觉得高诚的事,要想讨到一个说法,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了。1999年4月,高继杰作为高诚的代理人,一纸诉状将北京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60万元人民币。 高继杰说,1983年5月20日,我们与北京市某局协议赴日研修。7月7日,高诚到日本。在日本,该局发给高诚《中华人民共和国某部外事司和日本北海道日中友好酪农协会关于派遣和接受酪农研修生协议书》,作为其在日本研修必须遵守的协议。 在日研修期间,由于场主和日方长工的虐待,致他患精神分裂症。1984年1月26日被送回国,先后几次住院治疗。这一切后果都是某局未能在履行协议中维护好其合法权益造成的。 该单位蒙蔽欺诈与日方的交涉情况,使高诚的民事权利得不到保护。被告派遣研修生,是以获取高额利润为目的。现某局改制为北京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因此,要求被告赔偿高诚在日本两年的工资225832.22元、减少工资收入(共38年)205200元、精神损失费150000元、父母的交通、用餐、误工费19370.02元。 -被告:应找日方赔偿 在法庭上,被告代理人说,高诚赴日研修是因为日本北海道日中友好酪农协会与我国某部门所签的“派遣和接受酪农研修生协议书”。我方与高继杰所签协议,只解决研修生家长是否同意其子研修问题。有关研修生在日期间的权利义务,我方不能与日方单独交涉。 原告患病后,我方立即派团赴日调查,并将调查情况作了汇报。报告中有这样的汇报内容:名曰研修生,实为廉价长工,打骂现象相当严重。在关于高诚的报告中写到:由于场主和日方长工的虐待,到今年1月初,精神已不正常。 被告还提出改善研修生在日待遇的13条意见,包括要求日方牧场主为原告治病,且在治疗期间不能减少待遇等。后来,我们将原告接回国治疗。 我方派遣研修生是培训专业人员,未从中获取利润,亦不存在欺诈行为,原告在日本受到的损害应由致其损害的日方场主赔偿,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方坚持索赔,要对17年前的损害和今后的损失讨个说法,一方坚持不赔,并表示:要赔也应由日方来赔。双方唇枪舌箭,各执一词。 -律师:被告应承担一切责任 高诚的代理律师贾秀清告诉记者,高诚在出国前是一个身心完全健康有着美好前景的青年。可不到半年后却成为一个精神病患者,失去了人身健康权,受害终生,影响后代;这不仅给他本人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同时也给其家人带来极大的负担。这一切后果,都是由于某单位未能履行协议过程中维护好高诚的合法权益造成的。 1983年5月20日,高诚及其父与北京市某局签订了关于组织派遣和同意赴日学习问题协议书,协议规定:实习时间暂定2年,有可能延长至3年,实习方法为以住在农户实际操作为主,定期请有经验的实业家讲授有关实习内容。 同年7月,高诚赴日研修,其在日期间受日方农场主及日方长工的虐待,名为研修,实为廉价长工,高诚因此患精神分裂症,1984年1月高诚回国,回国后曾住院治疗。 该单位与日本北海道日中友好酪农协会签订的协议中约定,研修生在日期间津贴应为:第一年每月3万日元,第二年每月4万日元,两年应得84万日元。事实上,高诚在日期间每月津贴5千日元,半年共得3万日元。 诉讼期间,经对高诚的诉讼能力鉴定,结论为:高诚临床诊断智能边缘状态,社会适应不良,于1984年患心因性反应,与其在日本的遭遇有直接因果关系。1984年6月出院时已完全缓解,具有完全诉讼能力。 高诚的家人与被告方前后交涉30余次,但被告对原告多次蒙蔽欺诈与日主交涉的情况,而且把责任推给一些原告不能主张权利的单位。致使原告的民事权利得不到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无论是从事实或是法律上来说,被告都应承担一切责任,不仅赔偿原告损失,而且应当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法院:派遣单位赔钱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高诚胜诉获得赔偿金17万元。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不久,高诚向西城区人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的申请。几天后,执行庭的刘勇法官就将这笔赔偿金送到了原告高诚手中。 高诚和他那已满头白发的父亲拿着17万元的现金支票,激动得不知说什么好,略显迟钝的高诚拉着刘法官的手,除了说“谢谢”就再也说不出什么了。 高继杰说,这些年,高诚的病情虽有所好转,但赴日留学的遭遇让他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痛苦回忆。 法院有关人士告诉记者,高诚作为北京市某局技工学校的学生,被某局派往日本研修。在日期间,因受虐待患精神分裂症,某局作为派遣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高诚的合理损失。 如是进行正常研修,高诚在日两年,可得到津贴84万日元。但实际上,因其受虐待,在日半年,高诚只得津贴3万日元,少收入81万日元。因此,某局应赔偿其81万日元(折合人民币约为71928元)。 另外,高诚在精神和肉体上均受损失,某局亦应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因某局已改制为北京市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北京市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赔偿高诚在日津贴人民币71928元,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0万元,共计171928元。文/本报特约记者 石间 通讯员 田普晓 摄影/田普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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