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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了解到,2009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方案出炉,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受理后报送泉州市教育局认定。
个人申报时间为今年6月1日至5日(上半年),11月1日至5日(下半年)。个人先向学校提出申报,经学校审核后再向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向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报名;社会人员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报名。集中受理时间为今年6月29日至30日(上半年),11月26日至27日(下半年)。(记者: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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