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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考生冲刺必备:经济法学习重难点(原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5日 15:32   东奥会计在线

  经济法易考知识点: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2-3分):

  1、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单选或者多选题)

  2、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两者混合在一起出单选题)

  3、代理权的滥用和无权代理(单选或者多选)

  4、表见代理(单选题) 会考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5、诉讼时效部分 (1)短期诉讼时效(单选或者多选)

  (2)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单选)

  6、仲裁的基本制度。

  旧制度下要注意除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对管辖权有异议外,仲裁一律不得上诉(多选)

  第一章的知识点很小很散,每个都是考点,把经常考的知识点给大家罗列一下。这部分都比较直观,你看了记了就会,所以大家在考前一定要把第一章看一遍。

  第二章   物权法

  今年本章仍然需要对综合题特别关注

  1、物权的分类(所有权与他物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

  2、物权基本原则(一物一权,公示公信原则)

  3、占有的种类(单选或多选)

  4、占有的推定及无权占有人和返还请求人之间关系(客观题)

  5、物权的变动(非常重要,对于不动产,哪些不动产是登记生效,哪些是法律规定外的情况;对于动产,交付生效,哪些交付采用登记对抗主义)(多选或综合题)

  6、交付的种类及区别(客观题)

  7、所有权的取得原则(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

  8、物上请求权和债权请求权

  9、所有权的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10、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大会的表决方式,多选)

  11、共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处分方式,对外关系)(客观题或综合题)

  12、相邻关系的种类(多选题)

  13、用益物权(A、土地承包经营权,30/50/70年,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剩余期限;B、建设用地使用权,记住流转规则: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房地一体;C、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单独抵押等,地役权的效力,地役权与其他用益物权和相邻权的关系)

  14、担保物权(A、抵押,不得抵押的财产,需要登记,登记对抗,抵押权的效力,抵押权的实现,注意清偿的顺序;B、质押,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C、留置的效力)

  第三章  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本章新大纲有变化,不要再看08年教材的第三章,以轻松过关一后面的附录为准,要注意客观题。

  1、组织机构中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工代表(没有股东会)

  2、重大事项的管理(哪些要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3、企业资产损失的责任承担(直接、主管、分管、重要领导责任)

  4、核准制和备案制(8个月还是9个月)

  5、国有产权转让问题

  6、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事先报批和事后报备的区别,协议转让,转让价款支付)(多选)

  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7-8分)

  1、个人投资企业的投资人和事务管理(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受托人禁止的行为)(单选或者多选)

  2、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5年的时间)(单选)

  3、普通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转让、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的决议、损益分配、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等)(必考)

  4、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单选或者判断)

  5、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可以将财产出质或转让等)(必考)

  6、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身份之间的转变、责任的承担(单选或多选)

  第五章  公司法(12分左右) 可能会与证券法结合出综合题

  1、对外投资和担保的限制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出资额,出资期限,货币资金的比例,不得以劳务出资,非货币资产出资缴纳的6个月)

  3、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的表决方式,两者的职权区分,临时股东会的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时间通知,哪些人能提议)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义务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一次缴清)(必考)

  6、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必考)

  7、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最低资本额,出资比例和期限,发起人的认购比例等)

  8、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对外担保的审批,股东大会的召开,股东大会的决议方式和董事会的决议方式,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

  9、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多选)

  10、股东诉讼(直接诉讼和间接诉讼)

  11、公司股票的转让的限制(必考)

  本章的知识非常重要,大家多注意综合题的考点。

  第六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5分左右)

  1、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

  (1)一般不得低于25%,低于25%不享有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

  (2)外商投资企业应该按照项目进度在合同或者章程中规定出资期限,未规定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判断)

  A、一般出资:一次缴清,6个月;分期出资,15%,3个月,总期限2年

  B、收购资产或股权出资:一次缴清,3个月;分期出资,60%,6个月,1年。

  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关系(必考)

  3、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出资:现金,3个月;实物,工业产权,6个月。

  4、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企业(条件及程序的时间)

  5、反垄断审查(境内并购与境外并购)(多选的最佳出题点)

  6、外国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的原则与要求(数字比较重要)(多选)

  7、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同与章程(相抵触,以合同为准)

  8、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单选)

  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特别决议的表决方式(结合复习)

  10、外商先行收回投资的规定

  本章知识点数字居多,学习时大家注意总结。

  第七章  企业破产法

  考生要注意综合题

  1、破产的申请与受理(破产界限,破产申请的提出)

  2、管理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报酬,管理人的职责(多选)

  3、破产人的财产(取回权,撤销权,注意区分破产申请前6个月和1年的行为)

  4、抵消权(非常重要,多选和综合题都易考)

  5、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于其他无担保债券,哪些是共益债务)(多选题会考)

  6、破产债权申报(有无财产担保均需要申报)

  7、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和表决方式(客观题)

  8、重整(申请人,重整草案的表决、重整的效力等)(多选或综合)

  9、破产清算程序(别除权,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遗留事务的处理)

  大家需要注意,本章可以和公司法结合,尽管结果肯定是个悲剧,大家还是需要掌握的。成立一个公司,(1)考公司的出资等,(2)考股东会的表决方式,(3)考对外投资表决时,有股东异议,是否记载会议记录,(4)达到破产界限,谁提出破产申请,(5)公司是否有转移财产行为,是否在破产申请1年内发生,管理人是否有权追回,(6)跟破产公司打交道的债权人能否行使取回权,(7)破产公司的债权人是否能行使抵消权,其取得的对破产公司的债权是否合法,(8)召开债权人会议,看公司是要重整还是和解,(9)最差的结果是破产公司不思悔过,导致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10)看是否有人没有认领财产,对这些财产进行再分配,不分配的是否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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