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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冲刺必备:民事诉讼法(3)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9日 15:00   新东方在线

  四、总则的其他考点

  【预测题】张三丰与张无忌合伙投资经营“武当武馆”,张三丰功夫高亲自执教,张无忌脑子活主管财务。生意红火,获利颇丰。一日,张三丰教课时不慎摔伤,要求张无忌支付医疗费,张无忌以张三丰以武术投资,而非以金钱投资,依法不具有合伙人身份为由,拒绝给张三丰支付医疗费并且不分利润。张三丰无奈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医药费并分享利润,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该案属于确认之诉和给付之诉

  B。该案若在中级法院审理,则不能由人民陪审员参加

  C。审理中,法院发现张无忌积极转移财产,可以直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

  D。张三丰住院后无力支付医药费,法院可以根据情况直接裁定先予执行

  项目

  适用时间

  申请/职权

  担保

  财产保全

  诉前、诉中

  诉前依申请,诉中均可

  诉前须担保,诉中可担保

  证据保全

  诉前、诉中

  诉前依申请,诉中均可

  可担保

  先予执行

  诉中

  依申请

  可担保

  五、一审程序

  1、起诉 

  

  不符合起诉条件

  立案前

  不予受理

  立案后

  管辖问题:移送管辖

  其他问题:驳回起诉(裁定)

  一事不再理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撤诉的案件可以受理

  增减抚养费案件,有新情况新理由可受理

  离婚问题

  孕期男方不离婚

  [撤诉、维持(含收养)]无新6月不受理,只对原告不对被告

  下落不明可离婚

  诉讼时效

  法院不主动审查;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2、简易程序 

  适用范围

  正面

  基层法院、一审案件――即使协议选择也不例外

  反面

  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

  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发回重审、再审

  简易审理

  简易方式通知:未经受送达人确定/其他证据证明收到——不能缺席判决或按撤诉处理

  举证期限例外:双方同时到庭要求解决纠纷,未协商举证期限;被告以简便方式通知到庭,要求当庭举证

  不能简略:公开;告知回避;书记员;法院印章

  判决宣告与送达

  当庭宣判

  实际领取——实际领取之日

  邮寄送达:
提前告知,留下地址
——收到之日;退回之日

  没有领取——期限届满之日

  定期宣判

  宣判之日

  文书简化

  简化什么

  事实与理由

  什么时候简化

  无争议(调解/认诺/自认)、要保密(一方)、协议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司法频道 司法考试论坛 司法考试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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