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港澳台居民参加2010国家司法考试需网上报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1日 09:51   新浪教育

  6月1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发布公告,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事宜作出安排。

  据了解,为进一步方便台湾居民报名,司法部出台了简化台湾居民报名程序的有关措施,规定居住在台湾岛内或国外的台湾居民网上报名后,可以在台北市提交报名材料,由受委托的岛内社团法人机构转递报名材料至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确认;也可以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直接到现场提交报名材料进行确认。

  《公告》还规定,2010年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必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关于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事项的公告

  关于港澳居民报名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具体事项的公告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司法频道 司法考试论坛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于 司法考试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