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将给每一位初中生建成长记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3日 12:01   中国教育报

  本报记者 张宝敏

  为配合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实施,日前,天津市教委出台文件,就建立初中学生成长记录提出了指导意见。

  按照这个文件的精神,今后天津市每个初中生都要建立个人成长记录,评价初中学生在初中阶段学习成长情况的方式也将不再只看毕业考试结果,还要用成长记录的形式对学生在初中阶段的学习和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全面的综合评价。这也是天津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构建符合天津市实际的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作出的又一探索。

  天津市教委在“指导意见”中提出,学生成长记录的基本内容为学生作品,这些作品由学生本人有目的、有针对性地收集起来,是学生最满意、最能反映自己学习进步的重要资料。

  记录内容主要有:特长类,包括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体育、科技、艺术、学科等各类特长证书,各类竞赛获奖证书等;学科类,包括优秀作业、最好的试卷、最满意的作文、最佳书法作品、最满意的手抄报、最满意的演讲稿、最满意的读书笔记、小论文,自己独特的解题方法、最佳研究活动方案和研究报告,最喜欢的科技小制作、优秀电脑绘画作品、最满意的网页设计等;艺体类,包括自己创作的音乐曲谱,最满意的美术作品,最喜欢的自拍照片,参加校级以上体育赛事的记录;实践类,包括最满意的社区服务活动记录和感受、最满意的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和记录及报告、最佳研究性学习方案、课题报告、调查报告及活动过程记录,等等。

  “指导意见”还指出,建立初中学生成长记录,有意识地收集学生的相关作品及其他有关材料,其目的是客观反映学生在学习与发展过程中的优势与不足,反映学生在达到目标过程中付出的努力与进步,并通过学生的自我反思激励学生取得更高的成就。

  建立初中学生成长记录的用途体现在:展示学生在学习和各项活动中所取得的最佳成果;描述学生学习和发展的过程,使学生更加全面地了解自己,感受自己的不断成长与进步;帮助家长和教师充分了解学生在某一时期内所取得的成绩及长处;评价学生学习与发展的水平。通过展示成果,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让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展示自我,由此培养学生的自信和对学习的兴趣,达到促进学生不断进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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