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武汉“创新素质实践行”前500名可加分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 16:40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李樵 通讯员邹永宁)昨日,武汉市教育局公布,在2008年度该市“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优秀作品评选中,名列前500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升学中可享受加分政策。 其中,名列前80名的初中毕业生,中考总成绩可加10分;第81—500名,中考总成绩可加5分。 获奖者的奖励加分将转换成相应位置值,计入高中招生总位置值,并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 享受优录的推荐名额,由武汉市教育局根据各区本年度初中毕业生人数和学生参加“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的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学校。 武汉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称,参评作品须具备下列条件:在启动初期取得所在学校签发的“创新素质实践行”作品立项审核证明(注明作品类别、名称、启动时间、创作者等);原始实验记录、调查访谈原始记录、制作过程记录等原始佐证材料;作品创作不得超过3人,研究周期不少于3个月。 优秀作品评选位列前500名的初中毕业生在终审认定前,须在市级媒体公示,并返回其所在区、校公示1周。 “实践行”前500名中考可加分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记者郭会桥报道:昨日,武汉市教育局下发通知:今年,该市“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名列前500名者,中考时可获加10分或5分的优录。录取时,优录分数全部转换成位置值。 按规定,在2008年度“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评选中,名列前80名的初中毕业生,中考加10分;名列第81—500名者,中考加5分。优录分将转换成相应位置值,计入高中招生总位置值,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 武汉市教育局要求,学生作品的创作者不得超过3人,研究周期不少于3个月。获推荐资格的作品在校内公示3天后,要在4月2日前统一上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另外,作品内容一律不应含有涉及学生个人信息的文字或图片。 【记者手记】“实践行”可否与优录脱钩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近几年,每到“实践行”优录政策出台前后,我就会不断接到很多“骚扰”电话,有的托找关系,把孩子的作品送到区教育局参评;几位懒惰的家长更直接,希望由我“捉刀”,直接“整理”出一篇能获奖的作品…… 拒绝之后,我的心情有几分沉重。 从操作流程来说,活动主办部门可谓用心良苦——学生自荐、学校和区教育局层层推荐、专家评审,还有公示制度做保证。但是,所有这些都阻挡不住家长“参与”这项评比活动的热情。 不可否认,多数参评学生能深入生活,独立完成调查报告。但每到“实践行”交稿期间,一些复印社便会出现家长忙碌的身影,帮孩子装订、“包装”调查报告,令人对活动的含金量产生怀疑。“仅凭一篇不是现场写就的调查报告,就能在中考中加5分到10分,功利色彩过于强烈。”汉口某中学一位分管德育的负责人说,“实践行”与升学挂钩后,是家长热衷“捉刀”的主要原因。“实践行”应尽早与中考加分脱钩。 (李樵)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