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布中小学收费标准 严禁划分快慢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 11:52   东亚经贸新闻

  长春市中小学已经开学,11日,长春市教育局就广大市民关注的择校、收费、课后班、校中校等问题作了详细解答,并公布了长春市城市中小学收费标准。

  择校费50%以上支援薄弱校

  相关人士表示,择校费问题涉及到两个方面,一个是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的择校费问题,一个是高中自费生的收费问题。按照“相对就近、整委推进”的原则,每年都对每名适龄孩子进入小学或进入初中安排了相应的学位,不收取任何择校费用。

  同时,对学生过多过热的学区,采取了“电脑派位”的方法,安排每一名新生入学,也不收取任何择校费用。

  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费问题,起源于长春市进行的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1995年5月,由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长春市进行18所中小学的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当时主要是解决教育经费的严重不足以及“择校热”带来的相关问题。

  改制校招生、收费的各个环节是相当规范的,由物价和财政等相关部门统一确定各校的收费标准,其择校费用由省、市、区三级教育基金会统一收取,并开具有财政监制印章的收费四联单。所有的收费款项要拿出50%以上支援薄弱校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改制学校对收费款项的使用也有严格的规定,主要用于学校基本建设和设备设施的补充。

  关于普通高中的自费生收费问题,相关人士表示。普通高中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是允许择校收费的。

  今年长春市将取消8所改制校

  经过多年的薄弱学校改造,各中小学校际之间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长春市的任何一所中小学都能够顺利完成课程计划所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促进每一名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没有必要花费高额的择校费用为孩子选择家长心目中所谓的好学校。

  今年,长春市教育局将取消8所改制校,使改制校数量减少30%。

  下一步将通过改善薄弱校、提高推荐生比例、加强教师流动等推进均衡发展的措施,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并逐步减少改制学校,直至取消所有改制校,彻底解决择校问题。

  严禁学校划分快慢班证书班

  为了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在新生入学以后均衡地进行分班,均衡地配备师资力量,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划分所谓的“快慢班”、“证书班”和“实验班”,更不准以此名目收取任何费用。

  今年初,长春市教育局专门对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下发了13项严格规定。

  严肃处理教师校外代课行为

  严厉查处打击扰乱正常教育秩序的“乱办班”行为,依情节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同时,对在职教师擅自“校外代课”的行为也有相应的规章制度的约束,在《长春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和《长春市中小学教职工奖惩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不准乱补课或擅自到校外兼课”,“未经本单位批准在校内外有偿补课办班,加重学生负担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收费标准每年公示两次

  严格执行“一费制”,除此外没有自立项目,自定标准,不存在超项、超标准问题。具体包括未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未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8个中心城市公办中小学校。

  所谓 “一费制”收费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基础上,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费用,包括: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取暖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国家允许的服务(代收)性收费。原由学生负担的学具费、保险费、电影费、体检防疫费、校外活动费等一律取消,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收。此收费标准,每年都两次通过网络、平面媒体、学校公示板等方式公示。(记者 王威)

  城市中小学生要交这些费用

  杂费——小学1至2年级每生每学期70元,3-6年级每生每学期7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95元。

  取暖费——中小学冬季取暖费原则上由学校所在地政府安排解决。财政全额安排冬季取暖费的,不向学生收取暖费。上年财政已安排一定数额取暖费的,实行 “一费制”收费后财政安排数额只能增加,不能减少。财政有困难不能全额安排取暖费的,可以向学生收取差额部分,收费标准上限为:火炉取暖每生每年70元,锅炉取暖每生每年50元,集中供热每生每年70元。招收非本学区的学生收费超过上述标准的不缴纳 “一费制”中的杂费、信息技术教育费和取暖费。

  信息技术教育费——凡开展投影、录音、录像教学,配备语音实验室和标准电教室的学校,每周上机课不少于1课时,可收取信息技术教育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35元,中学每生每学期40元。

  课本费——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教学大纲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地方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必须配备的学生用书 (不得含教辅材料),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新闻出版局确定的价格,在每年春、秋两个学期开学前4个月 ,由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新闻出版局联合公布下学期中小学学生用书目录和价格。

  作业本费——小学1至2年级每生每学期8元,3至6年级每生每学期1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8元。如需要购买练习册等,应一律纳入作业本总费用中,不得另行增加项目和提高标准。

  寄宿生住宿费——实行公寓化管理的每生每学期收费不超过150元,非公寓化管理的每生每学期不超过80元。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中考频道 中考论坛 中考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点击进入查看更多教育考试的精彩内容~~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