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招:报考招优校须填一志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 11:52   《北京考试报》

  北京考试报讯(实习记者 郝 娜)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今年中考生报考招收优秀生的学校或专业,要将招优学校及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

  依据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凡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均有资格报名参加“招优”。填写“优秀生推荐表”并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优秀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需将招优学校及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

  据悉,所有参加“招优”的考生都要参加2008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招优”工作将依据考生招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本市中考中招相关政策执行。已被“招优”学校录取的考生要承认录取结果,其填报的其他志愿将自行作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其他志愿的录取。

  “招优”工作要采取学生自荐、师生推荐、校内民主评议、学校领导集体审核、校内张榜公示、区县“招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向社会公示等程序。各区县依据各初中学校的教学水平、毕业生人数、办学质量、办学特色等相关情况,将示范高中“招优”计划按照1∶1.2的比例分配到各初中校,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在获得“北京市教育工作先进区县”称号的东城、西城、海淀、朝阳、昌平、顺义6个区内进行将示范高中招生指标面向全市分配的试点。上述区内的示范高中除面向本区初中校“招优”外,还要面向其他远郊区县的初中校分配一定的“招优”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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