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0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9日 11:09   乌鲁木齐晚报

  为全面贯彻乌鲁木齐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落实市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统筹管理的力度,切实加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改进录取办法,促进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健康、持续、协调有序的发展,现对我市2008年巾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报名对象

  应历届初中、高中毕业牛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均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二、考试与录取

  (一)在乌鲁木齐巾高巾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作由巾等职业学校扣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今年市教育局统 印制《乌鲁木齐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志愿卡》,报考考生按要求填报—到两所中等职业学校;报考市属中等驭业学校的考牛可参考(乌鲁木齐市2008年中考招生指南》(以下简称中考招牛指南), 填写《乌鲁木齐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志愿卡)后,统一录取。

  (三)报考区外、自治区其他中等职业学校的考十,须到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名建挡,可在中考成绩公布后拨打8810118、 8810123联系:

  (四)在统一招生结束后,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录取学生名单,发放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三、学校代码及专业代码

  (一)学校招生代码的编制:乌鲁木齐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拄千学校)的学校招生代码均山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统一编制。(详见《中考招生指南》)

  (二)学校专业代码可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巾查对。 (详见《中考招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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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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