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等职业学校免收重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符合条件的还将获得生活费补助。
我市将按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人数的30%综合计算重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重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农村贫困家庭子女、退役士兵、适龄孤儿等。
中等职业学校免收重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学生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资助累计不超过3年。同时免收住宿费,学生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资助累计不超过2年。
重庆籍一、二年级在校生,重庆市外的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口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一、二年级在校生,享受生活费定额资助,资助累计不超过2年。首席记者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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