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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教委颁布了《关于停止对初中毕业生中部分特长生加分的通知》,决定从2009年起,停止对初中毕业生中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学科类特长生的加分。这项政策在学校、学生和家长中引起强烈反响。取消四类特长生的中考加分,是否会影响家长培养孩子特长的积极性?学生多年辛苦学习、训练的特长怎样在升学中凸显优势?昨天,记者专访了市教委有关负责人。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取消初中毕业生中部分特长生的加分政策将为特长生开拓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从2009年起,全面实行的市重点中学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制度和体育升学考试,将为有专长的初中毕业生提供展示自己特长优势的平台。
取消加分不是否定特长生
市教委中学教育处处长黄炎介绍,对特长生加分是鼓励学生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过去由于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尚未建立,我们只能把特长加分直接加到学生升学总成绩当中,让它在升学当中起作用。然而现在情况不同了,天津市初中课程改革从2005年启动,至今已经成功运行3年。经过3年的实践积累,与课程改革配套的政策制度建设日臻完善,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为各类特长生发挥特长、施展才华搭建了平台。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化,越来越需要一个全面衡量学生素质的客观标准。
为此,本市出台了《天津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将学生初中学段德、智、体、美等诸方面表现以及受到的各类奖励情况等全部记入《初中学生成长记录》。这一记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过程中,通过电子档案的形式提供给招生部门,以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为配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本市已经建立了市重点中学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制度,并于2008年在河东、北辰、大港三个区先行试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特别是“学生成长记录”已经成为推荐学生的主要依据,这种推荐形式2009年将在天津市全面推行,获得定向推荐资格的学生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还将享受降低10分录取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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