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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招患肺结核精神病高中可不录取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2日 16:22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易明灯 通讯员安京京)今年中招录取,6类考生可享受录取优惠。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需在5月15日前填好申请表。

  今年中招录取加分范围与去年一致。市级三好生和经认定的在文艺、体育、科技等方面获奖考生,录取时文化课每科加一分;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文化课每科加一分;烈士子女、驻边疆国境、沙漠区、边远地区的现役军人子女中考总成绩加20分;残疾或因公牺牲的军人和公安干警子女中考总成绩加10分;获“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的牺牲人员、伤残人员子女中考总成绩加10分。此外,现役军人子女和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初中阶段回国)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按照中招办的规定,具备加分条件的考生,每人只能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加分待遇。如已加分,则不再享受优先录取照顾。

  往届考生在参加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文化课科目每科减一分后进行录取。

  本月中旬起,中招将开始体检。根据《北京市普通高中招生体检标准》,患有肺结核、精神病,无法坚持正常学习,或有躁狂发作、自毁、毁人、毁物行为的考生,普通高中不宜录取。另外,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夜游症及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者,患有心血管疾病、肾脏疾病、内分泌疾病、血液病、各种恶性肿瘤及外科等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者,严重皮肤病患者不宜被录取为住宿生。RJ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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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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