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今年我区中考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比例从去年的30%增至50%,对综合素质评价各项赋分予以调整,增加信息技术能力考核一项。
今年中考,除根据中考成绩择优录取学生外,还继续实行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和县(市、区)所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制度,依据所属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以及办学质量和水平,要将所在市、县(区)的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和县(市、区)所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总数中50%的名额按比例分配到所属各初中学校。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仍按“三限”政策规定执行。
为一步完善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今年中考对综合素质评价各项赋分予以调整,增加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 “学习能力”的权重分,并在“学习能力”中增加“信息技术能力”一项(赋分10分),使“学习能力”一项赋分由原来的30分增加到40分,“表现与特长”一项由原来的20分调整为10分,其他两项赋分不变。综合素质评价总分仍为100分。信息技术能力考核采取上机操作的方式。上机考试主要考核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信息技术能力考核的具体时间由各市、县(区)安排,考试工作在6月10日前完成。对暂不具备条件开展信息技术能力考试的县(区),报经直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后,可暂缓一年实施,但明年必须统一实施。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