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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冕)成都市教育局和成都市台办昨日下发了《关于接收在蓉台湾同胞子女就读的通知》。《通知》规定,在蓉台胞子女是指持有台湾地区签发的有效台湾身份证件和大陆签发的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在成都市中小学校就读的台湾居民。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设立的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均可接收在蓉台胞子女就读。按照“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原则,在蓉台胞子女入学可以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实行随班就读。参加中考的应届台胞子女可按规定享受加5分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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