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始,全市百万中小学生迎来寒假。北京市教委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寒假工作的通知》,禁止公办中小学利用组织学生补课之机收费。
市教委表示,中小学不得与民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合作或以民办学校名义变相补课收费;未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将校舍出借给民办学校;中小学教职工不得为民办学校举办课程补习班进行招生、宣传。各中学以各种名义面向小学生举办以招生选拔为目的的语文、数学、外语等学科类培训班,组织任何类似招生选拔性质的集训、竞赛、冬令营等活动都将被禁止。
针对寒假各种辅导班,市教委要求中小学校通过家长会等方式,向家长通报本学年学校教育工作及寒假安排,指导家长从孩子实际出发,制订科学合理的寒假计划;引导家长对社会上名目繁多的各种特长班、补习班的认识,防止家长盲目让孩子补习。学校要将可以开放的各种活动场所尽可能向学生开放。
据了解,各区县教委将公布受理寒假补课等有关事件的举报电话。(记者 彭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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