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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布中小学教育五条禁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8日 09:51   重庆商报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昨日,市教委通过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cq.gov.cn)对此进行了解读。

  招生考试:5条红线不能碰

  据《意见》要求,义务教育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和测试,不得以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接收学生入学的依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的流动人口(含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以有效缓解“择校”问题;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三限”(限分数、限钱数、限人数)政策,逐步提高市级重点中学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校的比例。

  同时,《意见》明确了招生考试工作的“五条红线”: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自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非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不得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简单以升学率高低实施奖惩;不得炒作升学率和中考高考状元。

  教师从教:颁布教师5禁令

  警察从警有8条禁令,《意见》也规定教师从教5条禁令。据《意见》,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严禁教师强迫、动员、诱导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和有偿培训补习活动;严禁教师组织学生统一订购教辅资料;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商品;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据悉,从今年开始,将对教师进行从教行为专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评优评先、晋级晋升、聘任聘用的重要依据。

  学生课业:高三学生可补课

  以前,初三和高三可以利用周末补课,但此次《意见》对初三补课“关了门”,规定只有高三可以利用周末适当补课。据《意见》,禁止各学校随意加大课程难度、赶超教学进度、过早结束新课;随意增减课程课时、挤占非考试学科和学生自习课的时间;随意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利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上课或集体补课。

  市教委公布投诉电话

  昨日,市教委公布了教育投诉电话。

  值班电话:63862437、63635909(传真)

  收费投诉电话:63855358、63618164

  师德师风投诉投诉电话:63619862、63862504

  另外,社会公众可通过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开信箱和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众信息网公开信箱投诉。投诉信件也可寄往重庆市教委(邮编:400020,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董家溪鹅石堡山26号)。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中考频道 中考论坛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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