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2012中考方案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十堰市实际,特制定十堰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微博)”)工作方案。
一、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十堰市2012年“中考”分为统一考试科目和考核科目。
(1)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体育。
(2)考核科目:实验操作与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综合素质评价。实验操作与信息技术考核由市教育技术中心组织,分 A、B两个等级(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各50分,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A等,59分以下(含59分)为B等,普通高中招收的学生必须达到A等。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具体安排考务工作,其他考核科目由学校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比例按十教字[2008]21号文件要求执行,由市招生考试院负责审核。省级示范高中招收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必须在2A3B以上(含2A3B)。
2.考试时间:
(1)考试、考查(补考)科目的统一考试时间。
日期 | 六月二十日 (星期三) | 六月二十一日 (星期四) | 六月二十二日 (星期五) |
上午 | 9:00—11:30 语文 | 9:00—11:00 数学 | 9:00—11:00 英语 (含听力测试) |
下午 | 14:30—16:50 物理、化学 | 14:30—16:10 政治、历史 | 14:30—16:30 地理、生物 (补考) |
(2)体育考试在2012年4月底完成。
(3)考核科目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4月20日前结束。
3、关于地理、生物考试:2012年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不再单独组织考试,该科目将纳入2013年中考有关科目中合卷考试,具体考试办法另行发文明确。2012年初中毕业生未参加过我市2011年或2010年地理、生物考试的学生,应参加2012年6月22日下午的补考,否则该科成绩计为零分。
二、成绩呈现方式
2012年中考成绩以原始分呈现,满分680分。各科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理化140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政史100分(两科各50分),地生40分(两科各20分),体育考试三个科目共40分(肺活量体重指数5分,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20分,立定跳远15 分)。上述考试科目除政史为开卷考试外,其他科目均为闭卷考试,体育为现场测试。
三、考试命题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学科课程课标为依据,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体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课程评价理念,充分反映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所应达到的水平。加强试题与社会生活、科技发展、学科发展、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景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试题要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有一定的难度和区分度。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试题的难度值控制在0.55-0.60之间,理化和政史试题的难度值控制在0.60-0.65之间,地理、生物补考试题的难度值控制在0.70-0.75之间。各试题的难度要形成合理的符合各学科课程标准要求的梯度结构;难度较大的试题要体现在课程标准所强调的核心知识和核心能力上。
3.命题要充分发挥各类题型的功能,积极探索使用新题型。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的比例要适当,主观性试题要明确规定评分标准,做到答案开放适度,评分容易操作。题量要适中,杜绝设置偏题、怪题,但试题的灵活性要更高。
4.考试内容及要求见《十堰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
四、考试管理
1.考试工作方案的制定、考生报名资格及优录材料的审核由市教育局直接负责。命题、制卷、组考、考查(补考)科目的组织及其各个工作环节(包括考生报名、阅卷、登分、中考成绩合成、成绩发布、查分、中考划线、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及其违纪违规查处等)在市中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院管理并具体组织实施。考试、考核科目及招生涉及到的有关科室、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配合工作。
2.加强中考网络管理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电子学籍管理平台、网上阅卷和高中阶段招生网络管理平台。
五、关于初中毕业证发放工作
各初中学校要积极动员组织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凡未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一律不发毕业证书。初中毕业生毕业标准由初中学校依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确定,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颁发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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