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未纳入升学成绩

2014年09月03日10:24  京华时报     收藏本文     

  据新华社电近日,一份所谓的《教育部关于艺术方面的新政》在微信和网络上流传,引发社会关注。昨天,教育部在其官方微博——“微言教育”上辟谣,明确各类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等级不得作为学生奖励或升学的依据。    

  教育部表示,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各类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等级不能作为学生奖励或升学的依据。因此,网传消息中所称的“音乐、舞蹈、美术艺术水平考试将正式纳入小升初、初中升学考试成绩,各占50分,15分由任课老师自评,参加三独比赛(独唱、独奏、独舞)获得一等奖的加5分,另外30分为中外音乐简史理论考试”等,均不属实。

  教育部重申,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是国家规定的从小学到高中的必修课程,为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需要对学生艺术素质评价等进行必要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组成部分。该结果除艺术院校、艺术专业外,不作为中考[微博]和高考[微博]的考试科目。

  教育部提醒广大家长[微博]和考生,对非正规渠道的消息和传言切勿轻信,以免上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文章关键词: 升学艺术等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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