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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考院公布07年10月自考作弊学生名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 10:32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昨天,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今年10月本市自考中作弊学生的名单,92人违反考试纪律被停考。 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人士表示,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人士表示,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代考等舞弊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省考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取消考试成绩、停考一至三年的处罚。”据此,考试院对这92名违规考生,除了作废他们的考试成绩外,还对他们做出了不同程度的停考处罚。昨天,考试院还将作弊考生的详细名单公布于众,以警示更多的自考生。 处罚 人数 违纪内容 停考一年 66人 考试中携带相关材料,抄袭别人答案等 停考两年 8人 考试中使用通讯设备,传、接物品等 停考三年 18人 主要是找人替考 (记者:郑江)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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