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生作弊挨罚 状告教育考试院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5日 15:13   法制晚报

  本报讯 自考生参考携带材料,被取消了成绩并停考一年,考生认为处罚严重将北京教育考试院告上法院。今天上午海淀法院透露已受理该案。

  今年4月21日,程先生参加高教自考一门课程考试时,因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材料,后被认为作弊。北京教育考试院对程先生作出取消本学期报名参加考试的7科成绩、同时停考一年的行政处罚。

  原告认为,被告作出的处罚过重,请求撤销决定书。

  被告辩称,考试时,监考老师发现原告偷看藏在怀里的参考资料。考试结束后,原告本人对违规事实签字予以承认。他们的处理决定符合法定程序,请法院予以维持。(李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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