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考办关于补办高教自考成绩证明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3日 14:41   浙江自考办

  经研究决定,凡自学考试考生课程合格证书遗失的,若是用于申请毕业则不需补办,在办理毕业申请时到当地自考办查询分数后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内即可。若有其他用途,如出国证明等,在每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省教育考试院服务中心办理,其他时间一概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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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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