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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相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9日 19:30   新浪教育

  冯成火: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浙考委〔2007〕13号)第十条规定,已办理免考手续并审批通过的课程,在申请毕业时的专业计划中仍有相同设置的,继续有效。所以你去年办过的三门课程免考,在2008年上半年按照老计划申请毕业的时候是有效的,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的新计划中只有“英语(二)”课程是有效的,其他二门课程因为在新计划中已经没有相同设置就无效了。

  网友:

  我今年上半年已经完成了国际贸易专业的10门课程的考试,下半年开始是不是要按照新的计划来进行考试?考出的课程是不是作废了?

  冯成火:

  我省从2008年10月起所有专业均按新计划安排考试,从2008年下半年起所有在籍考生统一按新计划申请毕业。

  你上半年考出的原计划课程的合格成绩可以顶替新计划对应课程的合格成绩,具体你可以查看顶替表或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k.cn)查询。

  网友:

  我是08年3月份报的自考,所学专业是浙江大学的行政管理学本科段,关于这个学位的问题,浙江大学公布出来是说平均分70分就可以了,我想问下,是不是指得是这个专业所修得所有的课程(含毕业考核)得平均分是70以上,包含英语(二)吗?还有如果现在申请英语(二)得免考,03年取得得大学英语四级可以吗?如果英语申请了免考是不是就不能拿学位了?

  冯成火:

  是的,包括所有课程,你03年取得的大学英语已经不可以在自学考试中使用了,英语免考是不可以拿学位的。

  网友:

  请问,会计专科毕业设计的类型是实习报告,我本来就是一名会计,是不是也一定得写实习报告。

  浙江省的优秀自考毕业生的要求如何,是不是平均分达到80分?还有在计算平均分时,有没有将顶替的课程也算进去(如全国计算机等级证顶替计算机基础),如果算是否以60分计算?

  冯成火:

  所有的考生必须参加毕业设计,在优秀毕业生计算平均分中,象计算机等级考试等以合格为成绩的,是不计入总分计算的

  网友:

  自考发展20年来,自考逐步得到认可,对么?认知度是否有所提升? 我怕高校扩招,正规大学生多了,而如今,自考报名呈下降的趋势,怕自考毕业生处于不利的位置,将来会遭到排挤!

  冯成火:

  浙江省政府早在2000年就发文明确,自学考试毕业生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网友:

  在2007年通过的法律本科专业中的"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可以顶替法律本科新计划中的思想政治课(中国近现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吗?还有法律本科专业中的在2005年通过的00855婚姻家庭法(一)能顶替现在新计划中的婚姻家庭法吗?谢谢

  冯成火:

  均可以顶替的。

  网友:

  我今年上半年已经完成了国际贸易专业的10门课程的考试,下半年开始是不是要按照新的计划来进行考试?考出的课程是不是作废了?

  冯成火:

  我省从2008年10月起所有专业均按新计划安排考试,从2008年下半年起所有在籍考生统一按新计划申请毕业。你上半年考出的原计划课程的合格成绩可以顶替新计划对应课程的合格成绩,具体你可以查看顶替表或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k.cn)查询。

  网友:

  我已经通过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二门政治课程考试,在新计划中是不是还要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

  冯成火:

  根据《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浙教试院﹝2007﹞26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考生,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所以你如果在2008年下半年申请毕业的,无须参加新的政治课程考试。

  网友:

  我是档案管理专业的考生,这个专业从2010年开始将停考,我如果在2010年还没有考出所有课程,是不是所有的课程都作废了?

  冯成火:

  根据有关专业的实际报考情况,自2008年3月报考开始,对农业推广、档案管理等七个专业停止接纳新生,从2010年1月考试开始不再安排课程考试,在此期间再安排七次考试(即2008年4月、7月、10月三次,2009年1月、4月、7月、10月四次)。该批专业停考后,如果你还没有通过所有课程,你可以通过借考其他专业中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取得合格成绩后仍可按本次公布的计划申请毕业,停考专业办理毕业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网友:

  我已经通过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二门政治课程考试,在新计划中是不是还要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

  冯成火:

  根据《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浙教试院﹝2007﹞26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考生,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所以你如果在2008年下半年申请毕业的,无须参加新的政治课程考试。

  网友:

  我是会计专业的老考生,原来考出的“基础会计学”课程是没有实践的,我在2009年申请毕业的时候要不要参加这门课程的实践考核的?

  冯成火:

  不需要,2008年9月30日前取得的原计划课程的合格成绩可以顶替新计划对应课程的合格成绩,因老计划该门课程没有设置实践考核,所以在2008年9月30日前取得的“基础会计学”的合格成绩可以直接顶替新计划的“基础会计学(含实)”课程的。

  网友:

  我是会计专业的老考生,2008年上半年我只剩下一门“经济法概论(财)”课程,我已经有初级会计职称,按照新计划的规定可以直接顶替“经济法概论(财)”,我可不可以在2008年上半年就申请毕业的?

  冯成火:

  不可以,新计划的执行时间是2008年下半年,所有在2008年6月申请毕业的考生均要按照老计划的课程来申请毕业的,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才可以按照公布的新计划来申请毕业,你通过的旧计划的课程可以按照顶替表的关系来顶替新计划的相关课程

  主持人:

  谢谢冯院长的解答,现在提问平台上有很多网友参与讨论提问,下面我们来回答现场问题。一位网友问:现在本省对全日制自考助学单位的恶性竞争有什么措施吗?还有就是如何保证其学生的利益?请冯院长回答一下。

  冯成火:

  随着自考助学活动的蓬勃开展,个别助学单位出现了恶性竞争的现象,我们一方面通过加强对助学单位的管理,另一方面不断完善管理措施,来保证助学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广大考生的正当利益。目前我省正在制定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单位管理办法,并已举行了听证会,估计不久就可以正式出台。

  主持人:

  继续回答网友现场问题,有位网友问:浙江财经学院的学位是怎么申请的?请冯院长解答一下。

  冯成火:

  浙江财经学院的学位是不需要申请的,我们按照该专业毕业生的前15%,把名单提供给学校,由学校通知考生办理。

  主持人:

  好的,谢谢冯院长。继续关注网友问题。“我是一名台州的考生,我两年前已拿到法律本科的8门合格证,后因一些原因两年没有参加考试,我现在是否可以继续这个专业的考试,以前的合格证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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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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