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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自考前牢记规定考场避免违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9日 18:48   《北京考试报》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任卫军)  4月自考本周末就要开始了,市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要牢记相关考试规定,避免考场违规,违规者依据情节轻重将受到五类处理。

  市自考办相关负责人强调,今年我市自考由原来的“开考60分钟后”改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场后不得进场续考,考生要特别注意。请考生提前上洗手间,合理安排答题时间。如果违反此规定,将按规定处罚。

  开考前20分钟,考生可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考生要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答题。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路线,考试当天提前到考点,避免迟到。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同时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按照从上至下的顺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静候收卷。待监考老师收齐,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才准离开考场。

  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属一类违规。

  有的考生平时习惯用手机看时间,建议这类考生考前自备一块手表掌握考试时间,千万别把手机带入考场。按规定,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工具,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考生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属一类违规;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属二类违规;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属三类违规。

  依据相关规定,考试中出现的考生违规行为将按情节轻重分为五类进行处理。

  一类违规将被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考生该科目的考试成绩;二至四类违规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分别停考一至三年。比如,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的,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属四类违规。五类违规将被认定为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终止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当次报名参加的各科成绩无效。

  市自考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考生考前要树立诚信考试意识,清楚各类违规处理规定,如有违反将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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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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